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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自去年底劳教制度废止后,各地原劳教局及其下属劳教所如何“转型”一直是媒体关注的问题。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多地的劳教局都改挂“戒毒局”的牌子。不过也有专家观点认为,劳教局的转型,根据各地方实际可能有所区别,但应侧重承担实施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功能。
据北京市府办通知,北京市劳教局改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为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司法局管理。但具体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并没有随之公布。
据悉,去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均已被释放。
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废止劳教制度后,劳教场所如何转型?2013年11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针对劳教制度废止后,如何惩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劳教场所的“转型”方案,“目前司法部尚无具体意见,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新的办法”。
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各地劳教部门转型做法并不相同。由于近几年,劳教局的人员多数为吸毒人员,工作重点都已逐步转向了戒毒工作。
此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矫正教育系主任高莹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7年开始,劳教系统已经整建制地向强制隔离戒毒转型,成为国家强制隔离戒毒的执法力量。其后,强制戒毒的职权也授予司法部,这样的转型不涉及体制变化,只需劳教系统的工作方式和内容相应调整。
例如广东,2009年将劳教戒毒措施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劳教机关成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职能部门。原来的广东省劳教局加挂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牌子,实际上是一套人马。
昨日南都记者登录官方网站,原来的广东省劳教局的牌子已经摘掉,更名为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专家
转型后应承担强制性教育功能
一直关注劳教制度改革的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林表示,劳教制度废止前,学界曾提出过以教育矫治取代劳教的观点。据媒体报道,此前《教育矫治法》也一度快要通过,但对教育矫治的行政机关设在哪里,争议较大。目前劳教已经正式废止,是否借鉴北京采取教育矫治的方式,目前还有待观察。但法学界大部分都倾向于采取新的强制性教育措施。对于部分省将劳教局转变为戒毒局的做法,陈忠林表示,各地方这种转型都还不全面,没有充分考虑到共性的问题。比如卖淫嫖娼的行为,按照现有法律,依然需要收容教育,如果劳教局仅仅变成戒毒局,不能覆盖类似这种违法但还没触及刑事处罚的行为。他的观点认为,以后劳教局的转型,根据各地方实际可能有所区别,但应该侧重承担实施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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