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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戒毒矫治 / 强制戒毒 / 海南省对病残吸毒人员实行三级医疗救治模式

海南省对病残吸毒人员实行三级医疗救治模式

发布日期:2017-06-18 18:53:42 3126 次浏览

记者今天从海南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破解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资源不足问题,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我省对病残吸毒人员实行三级医疗救治模式,基本实现了公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保障全覆盖。

据介绍,为推进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2016年11月10日,省卫计委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公安监管、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等场所医疗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明确了实施时限、实施内容和责任分工。全省共协商指定34家医疗机构对口支持全省各公安监管、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大会战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建立巡诊、信息报送制度。

目前,我省已完善了医疗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对病残吸毒人员实行三级医疗救治模式。

一是常见疾病所内诊治。2016年11月以来,省卫计委全面承担起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要求34家对口支持协作医疗机构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置卫生所,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明确法人代表为对口支持医疗机构负责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同时协作医院派驻有资质的医护人员24小时在卫生所值守,确保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小病诊治不出所。

二是大病诊治有病房。各市县对口协作的二级医疗机构均设置监管病房,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大病在医疗卫生所有限条件下无法治疗者可进入当地对口协作的二级医院监管病房住院治疗。

三是危、重症患者就近分病区救治。按照辖区分布,分别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6家三级医院设立专门的监管病区,保证被强制隔离戒毒病残人员患危、重疾病得到救治。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 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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