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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场所交流 / 特色举措 / 推专家型人才建设 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推专家型人才建设 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发布日期:2010-01-15 06:15:03 2844 次浏览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民警队伍犹如教育矫治工作的车头,其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场所的安全稳定,决定着教育矫治工作的成败,决定着和谐社会的创建。

  近日,省劳教局出台了《四川省劳教系统专家型人才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出台后,各单位积极组织民警进行了认真学习,着力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专家型人才队伍的申报、推荐、评选等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于专家型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向专家型人才标准靠拢,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管理、教育、心理矫治、戒毒医学业务上的专家型人才,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

  各单位对《四川省劳教系统专家型人才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后,以培养专家型人才为核心,以促进教育矫治质量为目标,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及民警条件,制定了相应地评选及培养专型人才的具体办法。办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各类各项学习、培训制度,营造良好地学习提高氛围,全面提高民警队伍素质,提高实战能力,力争以整体带动个体,促进全体共同提高。二是结合民警自身条件,着力深挖民警自身潜力,发挥其自身在管理、教育、心理矫治、戒毒医学方面的优势,主攻其在某一领域的专业技能,严格按专家型人才培养,力争以个体促进整体的全面提高。对年轻有潜力的民警,作为专家型后备人才培养,通过传、帮、带、训等形式,促进其在管理、教育等方面能力的明显提升,实现其进入专家型人才队伍。三是建立动态的专家型人才管理办法,形成积极的激励机制,形成你追我赶、良性竞争的良好局面。四是积极发挥专家型人才的作用,促进整体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教育矫治质量的提高,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

  《四川省劳教系统专家型人才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极大地激励着广大民警以专家型人才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强化突出自身在管理、教育、心理矫治、戒毒医学方面的能力,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更加高效的工作效率投身于教育挽救及教育矫治工作中去,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为党和劳教事业及教育矫治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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