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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共建彩虹桥 超市入驻劳教所
——包头市警民共建爱心超市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包头市彩虹连锁平价超市在市劳教所正式开业。市劳教所党委成员及各科室、大队领导和彩虹超市总经理张宏惠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开业典礼。
由于劳教场所开超市的特殊性,三类违禁物品,即刀具、酒类和玻璃瓶装食品等严禁进入,其他商品则根据劳教、强戒人员需要配送,几乎与社区超市一样。该超市主要出售劳教、强戒人员学习生活日用品,比如食品、毛巾、牙膏、牙刷、笔记本等100多个品种。除一些劳教场所的违禁商品外,这家超市与外面的超市并无不同。所有商品的价格都经过物价部门核定,与“大墙”外的彩虹超市没有任何差别。超市购物行为不以现金交易,而是刷卡结算,劳教人员购物全部实行刷卡。劳教人员的家属可以通过正规程序给他们充值。
彩虹超市入驻包头市劳教所,这是该所为了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挽救工作的新路子,切实保障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大墙里设立超市,将每个劳教、强戒人员当成平等的消费者,既是维护劳教、强戒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他们创造一个与社会零距离的改造环境,不断适应回归社会的正常生活。此举将极大地推进劳教场所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改革,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通讯员: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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