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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说法 / 体现人权保障意识 不再注销判刑人员户口

体现人权保障意识 不再注销判刑人员户口

发布日期:2005-07-05 08:41:58 2302 次浏览
   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获悉,为充分体现人权保障意识和人性化管理,该市将取消对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并不得在《居民户 口簿》上填写劳改、劳教、少管、监狱等字样,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人员原已办理入户手续,在居民户口簿页上注明有劳改、劳教的可为其更换新的《居民 户口簿》内页。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由于历史原因,从解放后至今,公安机关在办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少管等人员落户时,户口簿上“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一栏内,会记录下“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迁入)”字样,这短短一行不光彩的记录,使这些人本人和家人一直工作生活在巨大的阴影中。
  记者从福建省三明市白沙派出所获悉,为了消除户口簿给刑释解教人员带来的负面影响,从去年8月份以来,该所民警 对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上门家访,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将户口簿带回所,抹去了这些户口簿上的前科“污点”身份记录,重新打印更新之后送到对方手中。对不居住 在辖区的由社区民警发函通知,将户口簿寄至派出所进行处理。目前,辖区内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已如愿拿到没有“污点”的户口簿。
  据白沙派出所林先雄副所长介绍,目前对因刑满释放落户的,一律不在户口簿上注明,隐去户口簿上迁入原因栏中“刑 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迁入”的字样,改为“其他原因迁入”,而派出所民警可根据内部档案进行掌握、管理。此便民举措让刑释解教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让 他们忘记过去的阴影,更好地融入社区。
来源:海峡都市报
:务实的政府,便民的措施,为他们走好明天的路扫除有色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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