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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场所交流 / 管教经验 / 用制度保证公正执法

用制度保证公正执法

发布日期:2005-07-21 09:06:46 1875 次浏览
  2005年6月15日上午,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劳教人员会议室,正在举行劳教人员王某拟被延期2个月劳教的聆询(听证)会。
  聆询会模拟法庭庭审的形式,由省劳教局“劳教人员减延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审批领导小组派人组成聆询小组,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现场监督,两名管教民警、当事人王某参加聆询会。100多名劳教人员参加了旁听。
  一个多小时的聆询会,两名管教民警宣读了王某严重违反所规所纪的事实、延期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延长王某劳动教养的期限。王某对自己的违法 事实进行了陈述和申辩。经过双方辩论和现场的询问、调查、核实,聆询小组认为王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延长王某2个月劳教期限的处理是公正 的,并对王某进行耐心的法制教育,使王某认清了自身的错误,表示接受处罚。
  延期聆询制度,是我省劳教机关完善延期审批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此项制度改变了过去基层申报材料、省劳教局审批材料的弊端, 实现了与当事人直接见面,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既让劳教人员受到法制教育,又有助于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监督。2003年以来,先后有100多名劳教 人员被延期,通过公开的聆询举证,没有一名劳教人员不服处罚决定
  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省劳教局建立了包括聆询制度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探索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证民警执法行为的公正。针对劳教人员日常考核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全省劳教人员计分考核奖惩实施办法》, 对劳教人员执行劳动教养期间的日常表现,进行分项量化考核,从起床、出操、学习、劳动到就寝,每项都明确加、扣分的执法标准和条件。分管民警每天记载劳教 人员加、扣分事项的具体事实,交劳教人员签字,累积计分,每月张榜公示。劳教人员对计分考核结果不服的,还可申请复核。计分考核制度,不仅使劳教人员个个 有了“明白分”,调动了改造的积极性,而且更重要地是增强了奖惩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效地杜绝了民警执法过程中“人情分”、“印象分”、“糊涂分”的现 象,做到考核规范、奖惩有据。2004年,全省办理减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5620人次,未发生一起申请复议和申诉
  全省劳教机关积极推进“阳光”执法,通过政务公开,将劳教人员奖惩内容、条件和程序,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放(准)假、通信、会见的有关规 定,劳教人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劳教人员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和民警工作纪律等重要执法环节全部对外公开、公示。同时,建立和完善全程介入、过程监督、 事后跟踪的执法监督机制。省劳教局成立了警务督察小组,通过明查暗访、来信来访、不定期抽查等渠道和途径,对劳教场所执法情况和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 行为及遵章守纪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发现民警执法执纪中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全系统作出通报。局所两级纪委监察部门主动介入执法工作,通过对新分队劳教人员、受处理劳教人员以及劳教人员解教离所前进行一次全面的谈话,与劳教人员亲属联系沟通,了解民警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徇私枉法、打骂体罚、污辱虐待、接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责任,对问题较轻的找其诫勉谈话,问题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分。
  谈起制度建设对促进执法公正的作用时,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劳教局局长姜金兵感慨地说:“制度是公正执法的保证。我省劳教机关着力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活动,摈弃随意执法和主观臆断,使劳教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法进行,既维护了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实现了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这是篇很好的文章,让人可学的东西很多,借鉴也是一种创新的方法。制度是保证,但执行是根本,监督是关键。而效果是检验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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