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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 众对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执法监督,促进监管工作水平的提高,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决定从7月1日起全国三级以上(含)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全部向社会开 放。
据了解,拘留所和收容教育所开放的对象包 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律师协会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的人员;新闻媒体记者;被监管人员 家属。
此次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拘留、收教工作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监管人员的拘室、收容室、活动室、教育室、阅览室、会见室、提询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职业技能培训场所和餐厅等基础设施和功 能用房;被监管人员一日生活作息、学习、文体活动、伙食、医疗等情况。
很多公众对这一举措表示认同,希望到时能去 神秘的拘留所看看。同时,很多人也表示,他们对拘留所的分级制度并不了解,不知道拘留所共分为几级?什么样的拘留所又属于3级以上?下面我们给大家详细介 绍一下我国拘留所的分级情况。
根据《拘留所等级评定办法》的规定,拘留所 实行等级化管理,拘留所等级评定坚持实事求是、日常检查与考核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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