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场所交流 / 特色举措 / 包头劳教所推行劳教人员离所谈话制度催生阳光执法

包头劳教所推行劳教人员离所谈话制度催生阳光执法

发布日期:2010-06-01 00:48:51 2394 次浏览

 

包头劳教所推行劳教人员离所谈话制度
催生阳光执法
 
包头市劳动教样管理所 吴西疆
 
为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深化所务公开,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包头劳教所建立并推行了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制度。
被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在离所前,思想顾虑少,对在教时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是进行征求意见的最佳时机。该所为进一步吸收劳教管理工作中的批评和建议,及时、准确地掌握民警执法状况,建立了征求解教人员意见制度和与即将解教劳教人员谈话制度。对劳教人员加强宣传,使每一位劳教人员对这项工作的政策、纪律、要求等基本情况有所了解,鼓励他们把在教时不愿反映的问题,在解教离所前主动反映。主要做法是解教人员在办理完解教手续后,到指定地点单独接受谈话调查,填写征求意见表。在对解教人员征求意见时,该所注重营造平等、和协、舒畅的氛围,让解教人员切实感受到劳教所是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地征求他们的意见。对解教人员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等,都做详细记录,能说明解释的当场说明解释,不能说明解释的整理分类后交相关部门落实处理,并对需要将处理结果回复本人的让其留下通讯地址。
推行劳教人员解教离所前谈话制度以来,该所共收集劳教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条,已经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并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离所谈话制度的推行,对民警来说实际上是一套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执法程序,提升了执法水平,大大激发了劳教人员接受教育改造的积极性。
 
点赞
收藏
客服
客服二维码

以提高戒毒矫治质量为己任

QQ
客服QQ

30513216

QQ群
QQ群

261522972

电话
电话

0570-7777626

微博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