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记者11月1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中心了解到,2004年7月1日以后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人员,如持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可享受一次就业培训补助。
其中,参加A类职业(工种)培训的可享受600元,参加B类培训的可享受500元,参加C类培训的可享受400元,参加D类培训的可享受300元。
A类职业(工种)包括电焊工、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服装裁剪缝纫工、车工、铣工、磨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工、锻造工等。
B类职业(工种)包括: 汽车修理工、摩托车修理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等。
C类职业(工种)包括: 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无线电调试工、音响调音员、音像发行员、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保健按摩师等。
D类职业(工种)包括: 眼镜验光员、商品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保育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宾客行李员、保安员、护理员、导游员、职业指导师、物业管理员等。
30513216
261522972
0570-7777626
https://weibo.com/u/2403987017
maqingxi@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