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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不再让劳教戒毒人员搞创收

发布日期:2010-10-15 08:20:31 1837 次浏览

  随着“喝水死”、“冲凉死”事件的发生,如何强化监所安全,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昨日,记者在全省劳教(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会上了解到,为避免类似“冲凉死”现象发生,我省不再让劳教戒毒人员搞创收,同时将严惩因警察失职渎职导致劳教(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现象。

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表示:如今,在开放透明的信息化进代,社会各界对劳教(戒毒)机关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考量将更加严格。一旦在执法程序上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劳教工作的健康发展。

网络上出现的“冲凉死”等现象,看似偶然,但也暴露出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我省劳教(戒毒)局将健全追逃、善后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措施,凡是发生逃跑、非正常死亡、集体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劳教(戒毒)所,必须在规定时间,如实上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生类似现象,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不再让劳教人员搞创收,而是把对劳教人员的矫治质量当做主要工作。同时,突出治理警察失职渎职导致劳教(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现象,和“所王所霸”、打骂体罚劳教(戒毒)人员现象。确保执法行为公开、公正、文明,所有涉及劳教(戒毒)人员的权益的执法程序、依据,都必须按规定公开。并引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各界群众等外部力量,对警察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杜绝劳教(戒毒)人员在所内非正常死亡。

凡发生逃跑、非正常死亡的单位、劳教所长要亲自到省厅、部局作检讨,是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按要求提请取消称号,因警察失职渎职导致劳教(戒毒)人员逃跑和非正常死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新闻:省戒毒管理局挂牌成立

昨天上午,记者从省劳教(戒毒)局了解到:经省政府批准,河南省戒毒管理局已挂牌成立。与此同时,我省20个劳教所均可增加或改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

随着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取得成效,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也在稳步增加,截至9月底,全省共收容554人,比去年同期增加54.5%。目前,我省两个戒毒康复中心均已通过验收,已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590人。

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表示:我国目前对外正式公布的吸毒人数已达54万,而且流行趋势还在上升。因此,加大戒毒的力度刻不容缓。为使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依法、科学、严格、文明管理,参照司法部的做法,经省编办批准,在河南省劳教局加挂“河南省戒毒管理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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