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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教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促进劳教各项改革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1-05-09 05:27:35 2805 次浏览

要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这是中央纪委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作出的部署,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劳教机关是国家专政机关,担负着对劳教人员进行教育矫治的重大任务,劳教工作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中不同程度地掌管执法权力和行政资源,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因此,劳教机关廉政风险也同样客观存在。而每个有权力的岗位都有可能产生腐败,这就是岗位廉政风险。“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下面根据我们学习理解和工作实践就廉政风险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等问题,谈一些自己的体会和认识。
一、深刻理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概念和内涵
廉政风险,是指实施公共权利的主体可能产生或发生滥用公共权利谋取私利的可能性。这既是一个有可能发生的预设性命题,又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需要认真加以防范的实际问题。劳教工作廉政风险可以理解为,劳教人民警察在执法权力运行中易发生廉政隐患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以及可能产生或发生滥用公共权利谋取私利的可能性。
廉政风险管理,就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域中可能发生腐败的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利运行为重点,针对因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不到位等产生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前期制约防控措施,中期加强监督管理,后期考核防范效果”的三道防线,并按“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等四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从而使预防腐败职责清楚,目标明确,并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概括的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通过科学的措施和方法对廉政风险实施有效防范。
廉政风险具体可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四种类型。思想道德风险,指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政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外部环境风险,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道德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利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在四类廉政风险的相互关系中:思想道德偏误是导致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的主观诱因;外部环境影响是导致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的客观诱因;制度机制缺陷是导致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的必要条件;岗位职责失范是导致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各类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方式不一,但其危害结果都是一样的。
二、当前劳教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防范不到位。懒惰和享受是人的天性。在当前改革和经济转型期,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也日益多样化,这些都在客观上影响并冲击了广大劳教人民警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容易滋生以权作交易的“市场型交换”的腐败行为。有些警察艰苦奋斗意识不强,不比贡献比待遇,不比成绩比轻闲,个别警察甚至于迷恋酒桌歌厅、扑克麻将,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在别有用心人的“攻关”下,产生“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甚至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友谋取不法利益,吃、喝、卡、要、拿、占、报也就屡禁不绝,造成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严重违背了权力运作的法律初衷,损害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劳教机关整体形象。“权大于法”遗害无穷,既催生了权力腐败,又加大了廉政风险。
(二)监督机制不够强。一是内部监督软弱化。劳教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没有被赋予独立监督管理的权力,职能相对弱化,或者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家丑不外扬,对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一定程序上削弱了监督的效果。劳教所基层科队监督,更多的是兼职监督人员,感觉都是自己人,低头不见抬头见,谁谁监督谁呢。虽然年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大多流于制度层面,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宽和深化;监督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未能发动广大警察职工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监督与被监督行动中去。二是监督多元化但合力不够。劳教机关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多元的,设立了检察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等,但在实际工作中结合不够,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形成整体效应。尤其是决策权和监督权的一体化,使监督主体和客体时常错位,以致对权力的监督难以实施。整体监督的乏力,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者带来可乘之机,也使廉政风险居高不下。
(三)惩处机制不长效。目前对执法不廉行为的惩处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处罚畸轻,不廉洁的成本过小,没有起到惩戒的作用。腐败就像臭豆腐一样,闻闻很臭,吃起来很香。值得警惕的是,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未能足够重视,缺乏主动积极的避免意识,满不在乎、视而不见;还有部分领导怕部门暴露问题太多,破坏部门形象,影响政绩,个别警察出了问题多倾向于内部处理,即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也是关起门来低调处理,该深究的不深究,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的不移送。长此以往,造成警察职工对原本错误的东西见怪不怪,犯错不知错,司空见惯,最终导致过失变失足、小错酿大祸。
(四)风险评估不够深。毕竟查找廉政风险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异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晒”之于众,包括其中许多自由裁量权的活动范围和许多可以为自己带来方便的“潜规则”。而所有的人都明白,查找到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就意味着对这些权力的制约和限制。出现了“政治学习抓得不够紧,业务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等泛泛而谈的空话,甚至有的竟交上一张“白纸”,说是“因为无权而没有风险可找”。这些风险点普遍具有肤浅、雷同、凑数的特征。
(五)工作机制不平衡。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劳教系统虽都进行了学习宣传动员、制定实施意见、查找风险点、岗位责任公示等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规定动作,也都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逐一开展各阶段的工作,但是也有一些领导没有重视,就简单套个文件,没有下一步的行动,或者进行岗位职责公示一下就被放在了角落。有的警察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互相观望,造成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性。
(六)机制推进不常态。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四类廉政风险,都在不停的变化和发展。因此,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也是一项不断优化,往复循环的工作,有“回头看”才有对比,才有完善的可能,而做好优化的基础也是要“回头看”,这个“回头看”就是评估。每年度,虽然在年末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纳入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考核,但只是形式和面上的简单考核,没有量化,不够经常,也比较原则简单。
三、劳教机关廉政风险点的重点排查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目的是针对劳教系统不同层面、不同业务、不同岗位的特点,排查出廉政风险所在,进而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惩处等措施,有效实施风险防控,进一步减少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按照职能,围绕执法权、管理权、教育改造权、干部人事权、财物管理权、经济管理权的行使,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警察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认真梳理、优化配置,绘制工作流程图,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着力查找各级班子权力运行、警察执法执纪、生产经营、所政管理过程中比较容易发生的廉政问题。在查找廉政风险点过程中,应当重点排查以下四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排查防控所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特别是“一把手”廉洁自律、以及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调配、奖励等方面履职用权存在的风险。
二是排查防控警察日常管理工作。劳教人员计分考核;劳教人员行政奖惩呈报;劳教人员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劳教场所变更;劳教人员工种安排;劳教人员生活卫生及所内超市管理;警察与劳教人员亲属之间关系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要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所属人员对照履行职责、执行法律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表现形式。
三是排查防控劳教重大重要工作。劳教体制改革及布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劳教所与劳教企业财务管理;设备材料、大宗物资购销;政府采购;土地租赁;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存在的风险。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四是排查防控纪检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构及其人员在对人财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处理信访举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收缴违纪违规款项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四、加强劳教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在劳教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方面,应当采取以下途径:
(一)建立长期的廉政教育机制,是劳教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抓好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帮助警察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用权为公,廉洁从政。二是要注重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组织警察学习劳教人民警察中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培养、树立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警察。三是要进行对比反思,利用座谈会、报告会,引导警察比过去、看现在、想将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取得的进步,违法违纪得到的后果。四是进一步组织警察学习党纪条规,使大家明确是非界限,增强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五是要强化自我教育,使每个警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执法,踏踏实实做事,大力营造弘扬公正文明执法光荣,贪赃枉法可耻高尚道德情操浓厚氛围。
(二)构筑严密的反腐败组织机制,是劳教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对党内一把手的监督势在必行,更是对领导的一项有效保护措施。结合劳教机关工作的实际,要建立严密有效、能够互相监督的组织体制,明确劳教机关“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各负其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严格的执法督查机制,是劳教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有效方法。一是拓宽信访渠道,强化查处力度。通过执法监察、内部审计、专项清理、问卷调查、行风测评、劳教人员诉求等多种形式获得违法违纪线索。二是认真履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划清违纪与否的界限,认真履行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三是开展信访分析、执行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增强纪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完善公正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劳教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关键环节。一是针对人事管理、经费管理、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等开好所党委会和所长办公会。二是对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和审批程序,杜绝个人说了算。三是在执法管理和对劳教人员奖惩发挥劳教奖惩委员会作用,邀请检察、纪检等部门的密切协作,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现象。
(五)建立科学的预防措施机制,是劳教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有效手段。一是把“职能责任”明确化,“权力运行”公开化。通过梳理、细分、排查,对所政管理、劳教人员管理、财物管理、经济财务、队伍管理等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与问题,制作风险分布图,对所有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二是全员参与查找。劳教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涉及到管理和执法的各个管理环节,具体可分为思想道德滑坡风险、制度机制漏洞风险、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风险等,需要各管理层、各部门、各层次全员参与。因此要针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人查找廉政风险点,使每一道工作程序、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名工作人员相对的廉政风险点明晰化,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河南省鹤壁市劳教所 李长付 张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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