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探讨 / 少年犯罪为何“扎堆”17岁?

少年犯罪为何“扎堆”17岁?

发布日期:2006-08-18 01:16:14 1565 次浏览

  山西省接收的少年劳教人员中,17岁或年近17岁的未成年人比例最高,约占所有少教人员的六成。少年犯罪为何“扎堆”17岁?

  报道说,17岁少年正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型阶段,这个年龄的孩子容易对未来感到迷茫,缺乏对自己行为的把握能力。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与教育,尤其是缺少父母的体谅、关心,这些孩子很容易做出过激的事情。

  报道中提到,未成年人犯罪“十七岁现象”,共同特征:缺乏正常的家庭关爱,过早辍学离校,无法立即就业随处游荡,从吸烟酗酒、小偷小摸、上网吸毒最终走向团伙犯罪。

  近年来,一些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虽然司法机关有了如“法制副校长”“暂缓起诉”等规章制度,针对在校生预防和未成年人犯罪后的改造,但是相对于十六七岁闲散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却比较少,如何监管并正确引导这个群体,得想个好办法。

点赞
收藏
客服
客服二维码

以提高戒毒矫治质量为己任

QQ
客服QQ

30513216

QQ群
QQ群

261522972

电话
电话

0570-7777626

微博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