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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1日,海南省“戒毒志愿者励志援助会”成立,一个专门针对回归社会吸毒人员的新型服务组织诞生了
面对戒毒工作戒断率低、复吸率高的难题。2005年海南省司法厅在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命名成立了“精神戒毒救助中心”,后更名为“精神戒毒(康复)救助中心”,提出“精神戒毒模式”的矫治模式。每年“世界禁毒日”期间开班施教,至今已举办了六期,目前正在举办第七期。
今年“世界禁毒日”前夕,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2005年至2009年的五期“精神戒毒”班出所人员回访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戒断率为33.76%,其中第三期出所人员3年以上的戒断率达44.47%。
后续跟踪帮教断层致高复吸
“戒毒人员呈现年龄低、就业率低、文化程度和德育水平低的‘四低’特征。”海南省劳教(戒毒)局局长高富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04年,海南省司法厅成立科研攻关小组。经调研发现,由于长期受毒品问题的困扰及多次受到强制戒毒、劳教戒毒的处罚,致使多数戒毒人员在所内处于混期度日、得过且过的状态,“被动戒毒”影响了戒毒质量的提高。另外,解除戒毒后续跟踪帮教断层,成为导致高复吸、“多进宫”主要原因。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精神戒毒(康复)救助中心”很快明确了三点思路:一、创新工作理念,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入戒毒矫治领域并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改变以往重视罪罚教育,忽视道德教育的现象。二、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的人文环境,以“一人一策”的方式对戒毒受教人员进行个案分析和跟踪调查,并着眼于后续帮教,促进复吸率的降低。三、加大心理矫治和加入行为训练方法,改变单纯重视封闭期内的强制矫治。
“通过试点实践,我们最终形成‘以亲情孝道为切入,以道德教育为主体,以心理矫治为手段,以后续帮教为延续’的戒毒模式。”高富强说,这就是海南创立的“精神戒毒模式”。
课堂教育与开放式教学结合
“对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必须针对他们的特点进行。”海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李卫平告诉记者:“戒毒难,主要是难在戒除戒毒人员的心瘾。通过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净化戒毒人员的心灵,治愈他们道德缺失和精神扭曲顽疾,重建其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即重建其精神,实现‘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转变,进而实现‘我要戒’向‘我能戒掉’转变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精神戒毒(康复)救助中心的课堂教学为戒毒受教人员设置了三门必修课:《弟子规》、《了凡四训》、《太上感应篇》。
三门课各有使命:《弟子规》作为戒毒受教人员“开蒙教育”,意在把亲情孝道教育作为戒毒矫治的切入点;《了凡四训》用以激发戒毒人员的戒毒动力,《太上感应篇》的教学使戒毒受教人员从心灵深处认识到自己的罪错都是自己造成的,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必须一点一滴地从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做起。
在课堂教育过程中,中心民警、教员带着受教戒毒人员回到家里向父母忏悔取得亲人谅解,到台风受灾地帮受教人员恢复灾后生产……通过把正规化的课堂教学和开放式的教育形式结合起来,提升“精神戒毒模式”的教学效果。
司法行政部门延续跟踪帮教
“这些年,我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某某又复吸了。”海南省劳教(戒毒)局副巡视员崔永福长期负责精神戒毒工作,他认为精神戒毒模式必须要突破以往戒毒理念束缚,把着眼于所内的戒毒管理教育延伸到戒毒受教人员解除戒毒后的跟踪帮教,着力巩固戒毒成果。
2006年,第一期精神戒毒班结业前夕,由省司法厅组织,精神戒毒救助中心和省司法厅基层处承办召开了精神戒毒后续帮教工作座谈会,邀请即将解除戒毒人员所在市、县的司法局局长和司法所所长,签订联合帮教协议,通过当地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发挥作用,与精神戒毒救助中心一道开展后续跟踪帮教工作,了解解除戒毒受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生活、感情、就业、家庭等情况,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帮助。
2012年6月21日,由海南省劳教(戒毒)局发起和指导的海南省“戒毒志愿者励志援助会”举行筹建大会,70余名走出戒毒中心回归社会的解教人员成为了首批会员,并投票通过《戒毒志愿者励志援助会章程》。此举标志着一个专门针对回归社会吸毒人员的新型服务组织在海南诞生。
“为检验精神戒毒模式的工作效果,必须得追踪。”崔永福对记者说,精神戒毒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践证明对解除戒毒人员的后续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后续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戒毒人员复吸、刑事案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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