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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劳教所掀起学习《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热潮

发布日期:2013-06-26 00:56:00 2276 次浏览

自《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司法部第127号令)发布以来,包头市劳教(戒毒) 所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使广大民警职工掌握了《司法行政 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的内容,为法治管理、依法 治所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集中现场学。包头市劳教(戒毒)所组织所领导 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民警及各大队大队长集中学习了《司 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所纪检委书记逐 章、逐条解释了《规定》内容,特别对戒毒治疗、心理治 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法制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 面的要求都做了细致的讲解。通过集中辅导学习,使民警 职工准确把握条文内涵,为深入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打 下坚实基础。学习后,所长樊学兵特别强调要把学习贯彻 落实《规定》作为“教育质量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科室、 大队特别是业务科室要坚持每周抽出两个半天时间,组织 深入学习,反复学习,学深学透重点章节,熟悉掌握内 容,今后还将组织《规定》学习考试、专题讲座等活动, 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多样性。  

二是分组深入学。以各科室、大队为学习单位,分成 17组,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对《规定》进行系统学习,使民 警进一步认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机制、戒毒人员的权利和 义务以及保障措施。

三是检查督促学。所领导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全程深 入到分管科室、挂钩大队参加学习、讨论,督查指导,避 免学习活动搞形式走过场。

四是讨论实践学。在基层大队及业务科室学习中, 还组织民警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司法行政机关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相结合,谈理解、讲认识,同时 设置相应案例考察民警的理解程度及未来工作中的应用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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