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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暂停劳教审批 改革方向仍未明

发布日期:2013-07-25 19:16:26 1691 次浏览

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7月25日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北京的劳教审批应该是暂停了,近期局里也没有再接受新的劳教对象。

在今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明确提出,2013年将推进劳教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当时既有消息透露,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严格控制使用劳教手段;对缠访、闹访等三类对象,不采取劳教措施。(参见财新网报道:劳教前途再明确:“改革”取代“废除”)

是次会议后,全国各地即陆续暂停劳教审批,不过官方并无公开详实的说明,情况陆续由媒体报出。

据齐鲁网7月23日报道,目前山东省已经暂停劳教审批,山东各地市劳教所不再新增劳教人员。《南方都市报》也报道称,今年年初开始,深圳市劳教委即已暂停劳教审批。暂停后,深圳市第一劳教所已启动场所转型,预计到年底或能将在所的劳教人员全部消化,全面转型为戒毒所。深圳市第二劳教所早于2009年上半年就已启动场所转型,重点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而在今年2月5日,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透露,云南省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对其他违法情形的劳教审批全部暂停,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不再采用劳教手段。

多家媒体曾报道,济南、南京、兰州、郑州等地正在进行劳教制度改革试点。

劳教制度源于苏联,上世纪五十年代引入中国,但和苏联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全相同,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不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将劳教对象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处罚。

多年来,劳教制度有违法治原则,且在现实中被滥用的情况引起广泛争议。很多观点希望废除劳教,各种关于改革劳教制度的方案也被讨论。

据此前财新网报道,目前,南京等多个城市有望用“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取代劳教改革,使这一处理机制更为法治化。在立法层面,2010年3月,全国人大宣布中国将加快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也曾表示,违法行为矫治法是对劳教制度的改革和规范,目前处在起草修改阶段,已列入改革日程。但之后,再无该立法实质性进展的消息。

据财新记者从司法部参与社区矫正立法的人士处了解到,社区矫正立法之所以迟迟无法出台,是因为和劳教如何衔接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该人士还透露,目前各地的做法都是暂不接受新的劳教对象,让它自然萎缩,但对于劳教的替代方案、怎样纳入社区矫正等问题,还没有进一步的措施。

(实习记者 霍冰一 记者 任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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