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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戒毒所“四字诀”强化民警教育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2013-11-01 22:34:24 2211 次浏览

包头市劳教(戒毒)所根据上级关于民警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从培训内容、师资力量、学习形式、考核管理入手,努力念好“需、优、活、实”四字诀,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强化民警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民警能力素质,确保场所工作顺利进行。

  培训内容突出“需”。深入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把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的“运行线”始终围绕在包头市中心工作“需求点”周围,针对组织需要、单位需求、个人急需等三个层次,科学合理设置民警培训内容。今年围绕“十八大”报告、《禁毒法》、《戒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民警理论、业务水平,规范执法意识,为戒毒工作不断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民警队伍。
师资力量突出“优”。采取“内挖潜力”和“广借外力”的办法,邀请党校、组织、人事、医院等部门的同志深入包头市劳教(戒毒)所,为广大党员干部送党课、送信念、送业务,激励民警在戒毒工作中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学习形式突出“活”。根据上级精神,包头市劳教(戒毒)所选派部分民警外出培训,如参加自治区禁毒办组织强制隔离戒毒康复工作培训班等,学习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同时积极为民警创造学习条件,鼓励民警通过自主学习的方式,掌握最新的时政信息,做到思想与社会接轨、行动与自我同步。

 

考核管理突出“实”。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类的培训由所政治处派人管理,实行签到制度。正科级领导培训请假,需经所主要领导批准,副科级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完善考评制度,每次培训结束时,政治处严格检查笔记,定期组织考试,以工作实绩检验培训效果,促进培训成果有效转化。建立民警学习培训档案,把民警的培训经历、学习表现和成果纳入培训档案,作为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确保培训学习工作不走形势、不走过场,真正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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