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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戒毒矫治 / 社区戒毒 / 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家门口戒毒

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家门口戒毒

发布日期:2014-06-17 13:49:04 2708 次浏览

为更好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湖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根据社区需要,试点建立了20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构建了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主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家庭为基础、部门联动为平台,康复指导与救助服务兼备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帮管体系。这一探索不仅开创了司法所延伸职能、主动介入戒毒工作的先河,而且有效解决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监管难题。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亲身感受关爱之“家”带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悄然变化。

“以前,我感觉自己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人管,没人帮,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加之周围邻居的另眼相待,让我忍不住重走老路。如今,我终于有家了,定期尿检、每月的短信平台提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的工作人员就像我的家人一样,定期上门为我们服务,让我坚定了戒毒的信心。”在邵阳双清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年仅29岁的阿彦正在接受尿检,他告诉记者,自己学二胡专业,19岁那年不慎接触新型毒品,先后两次强制隔离戒毒,2011年在白泥湖戒毒康复所自愿戒毒,回邵阳后,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工作人员和驻站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民警的监督帮助下,如今已3年没复吸了,现在他加入当地二胡协会,正在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

“这些指导站是依托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在毒情严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专门设立的。”据湖南省戒毒局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处处长万长智介绍,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08年开始建站,选定具有区域代表性的永兴站(农村站)、岳阳楼区站(城区站)、湘阴站(城乡接合部站)试点,划拨专项经费,选派业务骨干驻点指导,现已全面铺开。通过与地方司法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司法所紧密配合,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建立定期对接协商机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执行体系。

据介绍,指导站工作人员推动并参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开展的排查摸底,截至目前,已经对120余名漏管失控吸毒人员下达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驻站民警对吸毒人员开展拒毒技能、心理调节、危机干预、社会适应等方面的辅导以及必要困难救助和就业指导,并协助开展辖区内的戒毒工作宣传。经过5年运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逐步迈入正轨,其中被湖南省禁毒委挂牌整治的岳阳楼区和永兴县马田镇均已摘牌。

吸毒9年,马某在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办事处白马垅社区可谓“家喻户晓”,30岁的他开货车6年,自从吸毒后,多次到附近的大型企业生活区偷油、划车,驾照被注销,与家人关系完全破裂,甚至在大年三十挥刀砍向自己的父亲,且因患上艾滋病,无人敢管束。

对此,湖南省白马垅戒毒所驻社区指导站将其纳入监管,通过多次家访和心理矫治,帮助其修复家庭关系,并为其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和艾滋病专项医疗救济。目前,小马表现明显好转,每月按时报到接受尿检,期盼着早日重新拿到驾照。

“白泥湖康复所民警每周都来我们指导站了解戒毒人员情况,联系社区、戒毒人员家属,合力帮助戒毒人员保持操守。”在长沙阿弥岭社区,工作人员在尿液检测、心理咨询、事务指导和集中教育等工作岗位各司其职,民警还定期深入社区,向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和免费自愿戒毒流程。吸毒多年的熊某夫妇,康复戒毒回到社区后定期得到工作站民警的帮助。熊某的父亲告诉记者,民警还定期邀请他参加戒毒人员家属座谈会,指导他帮助儿子、儿媳戒毒,熊某夫妇现在已经是社区的“戒毒明星”,买了房,买了车,还成了戒毒志愿者。

“戒毒一阵子,负责一辈子,只有‘家’永远对亲人敞开着大门,不离不弃。”据介绍,像这样的社区指导站已扩大到长沙、岳阳、邵阳、郴州等地,近800名戒毒人员出所后能继续得到帮助和指导,近200人的戒毒操守保持3年以上。

“指导站大多建在流动人员多、社情毒情复杂的社区,离家最近的一公里,也恰恰是戒毒工作对接家庭最难管的一公里。”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戒毒管理局局长夏飞告诉记者,起初的工作很难做,许多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不甚了解。工作站坚持“进社区、进厂区、进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并轮流到社区开展戒毒咨询活动,主动提供专业医疗和心理服务,定期对吸毒人员家庭进行回访和帮助,慢慢得到吸毒人员及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家门口戒毒。

现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已经形成人员接收、动态管控、康复教育、帮扶救助“四大”机制;打通了与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信息互通,建立吸毒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台账,与自愿接受监管的吸毒人员签订《自愿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定期对其进行尿检和教育;形成公安机关移送、登记、告知、首次接谈、签订协议、建立档案、成立帮教小组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定期接受尿检、定期参加学习和公益活动、办理请假、变更执行地点、日常奖惩、考核评估、社区戒毒(康复)解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工作站与当地民政部门协商,建立社区吸毒人员申请低保、续保和申请临时困难救济审核制度,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指导站根据低保政策有关规定,可以建议民政局取消其低保和临时困难救济。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解决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监管的难题,得到地方政府、社区民众认同。记者了解到,短短几年,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发挥戒毒指导站作用,协调公安机关,先后对100余名严重违反协议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作出强戒决定;协调戒毒康复场所,委托收治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300余名;协调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吸纳1000余名解除强戒的人员主动到指导站接受后续照管,积极促成戒毒重心向社区转移,实现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的有效对接,推动了戒毒工作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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