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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庭审判“搬”进了女子劳教所

发布日期:2007-09-12 08:55:40 2702 次浏览

  被告人因涉嫌贩毒被判处无期徒刑……"9月11日上午,一次"特殊"的法院庭审在重庆第二女劳教所内拉开帷幕。审判的案件是一起贩毒案,台下 400多旁听的劳教人员大多数是涉毒人员。审判结束后,大家表示这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带给他们很大的震撼,今后一定要重新做人,决不再碰毒品。

上午9点30分,女劳教所内庄严肃穆,头戴法官帽,身穿法官服的审判人员依次步入"法庭",一声槌响后,审判正式开庭。台下除了公诉方、辩护人、被告 外, 400多名劳教人员也整齐地坐在一起参与旁听。原来,为了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宣传工作,深化劳教人员对毒品严重危害性的认识,重庆市第二女劳教所在与市第五 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后,特地把一次法庭公开审判安排在了劳教所内。

"提被告人到庭"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一项项审判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庭下的劳教人员们也在聚精会神的聆听着,思索着。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当控辩双方列举人证、物证据理争辩时,庭上的气氛 逐渐紧张起来,台下的劳教人员也面露凝重神色,不时发出一声低叹。

10点40分,全体人员起立,审判长宣读判决书:"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判到此结束。

"判的无期呀!" "以前贩毒抓过的,这次是重犯,所以要加刑。"原本一直很安静的庭审现场突然有些骚动,一些劳教人员小声地议论起来。"太震撼了,原来我以为判个三五年差 不多了,没想到这么重。"来自劳教所一大队的劳教学员肖芳(化名)显得很震惊,"以前从未参加过庭审,太紧张了,今天在现场我真正感觉到了法律的庄严和威 慑力,出去后一定好好做人,不碰毒品。"

重庆第二女劳教所副所长武梅春表示,劳教人员因为违法情节轻于刑事犯罪人,她们往往对毒品的 危害性认识不足,今后出去后很可能因无知再次误入歧途,"把法院庭审带进劳教所里,让劳教人员亲临审判现场,让她们加深印象,增长法律知识,巩固她们改正 错误,重新做人的意识,这将对推动劳教工作良好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起到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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