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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动态 / 新疆成立戒毒管理局 完善强制戒毒工作机制

新疆成立戒毒管理局 完善强制戒毒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09-04-04 06:32:41 2983 次浏览

  为应对日趋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4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由新疆劳教系统全面整合新疆戒毒资源,承担起新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贾帕尔·阿比布拉在揭牌仪式上说,由于受“金三角”“金新月”两大毒源地的夹击,新疆已成为仅次于云南的毒品重灾区,禁毒、戒毒的形势十分严峻。

  据统计,目前新疆70%以上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毒品问题。新疆还成为“金新月”毒品的主要集散地和中转站,“金新月”毒品已由过去的潜在威胁变成现实危害,不仅给新疆禁毒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也直接危害边境地区的政治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劳教管理局局长谢晖说,在新疆的禁毒、戒毒斗争中,劳教系统承担了重要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新疆劳教系统开展了劳教戒毒、强制戒毒、戒毒康复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禁毒法》实施以后,强制隔离戒毒成为劳教系统的新的工作职能,目前,新疆12个劳教场所都已经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劳教场所日益成为戒毒工作的主力军、主战场。

  新疆戒毒管理局成立后,将在完善戒毒机制上出台新举措,建立健全高效有序运作的机制,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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