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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戒毒管理局“心理戒毒”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

发布日期:2017-03-10 14:59:14 2509 次浏览

3月9日上午,山东省戒毒管理局与山东师范大学在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举行“心理戒毒”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仪式。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兼省戒毒局党委副书记郝道方与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院长李寿欣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与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培养办主任于霞共同揭牌。与会领导向全省8个戒毒所共同授牌。郝道方副巡视员和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党委书记杨连友发表了重要讲话。揭牌仪式由省戒毒局戒毒教育处处长赵莉主持,省鲁中戒毒所所长金兴会致辞。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生导师郭庆科、各戒毒所分管“心疗”戒毒工作的所领导和心理矫治中心负责人以及省鲁中戒毒所部分警察、戒毒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据悉,山东省戒毒管理局与山东师范大学将充分利用双方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实习实训资源,建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文化传播等多元一体、互惠共赢的资源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共同开展戒毒心理矫治课题研究等工作,提高心理戒毒效能。同时,遴选实践经验丰富和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之间的有机衔接。

“在全省戒毒场所建立“心理戒毒”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十三五期间山东省100个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之一,目的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戒毒场所“心疗”戒毒工作水平。”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党委书记杨连友介绍。

2017年是山东省戒毒系统“心疗品牌建设年”,是推进“心疗”戒毒的开局之年,各戒毒所要以合作共建作为新起点,按照全省《关于开展“心疗”戒毒工作意见》的要求,确保“心疗”戒毒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配置、高水平推进,实现山东“心疗”戒毒工作品牌化、可持续发展。郝道方副巡视员说。

下一步,全省戒毒系统将用好合作平台,保障实践教学工作开展,同时,把握合作机遇,拓宽合作渠道,深化合作效果,培养专业心理戒毒队伍,提升心理戒毒工作水平,开创山东“心疗”戒毒工作新局面。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矫治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孔子学堂及戒毒人员食堂和宿舍。

此次在全省各戒毒所设立“心理戒毒”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既是贯彻省戒毒局“一四六”工作思路、深化“三六三”戒毒模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借助社会资源、开门办戒毒的有益探索,对于加强和创新“心疗”戒毒工作,推进山东戒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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