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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动态 / 新疆全面实施劳教场所机构改革 基层教育矫治民警数超七成

新疆全面实施劳教场所机构改革 基层教育矫治民警数超七成

发布日期:2010-04-10 23:26:30 1456 次浏览

  记者从10日召开的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 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劳教场所机构改革,目前,直接参与教育矫治工作的基层民警人数达75%以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杜建锡介绍,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新疆进一步加强了劳教人民警察的素质建设。全面开展各类学习、培训、练兵以及人才引进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能力素质:启动全 员培训,不断提升民警的专业素质。采取“院校联合、内外结合、长短结合”等方式,对民警进行大规模的资格证书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共举办维吾尔语、汉语双 语教学等各类专题培训班100余期,参训民警达5000余人次,培训面达100%。通过培训,有310名民警取得教师资格证,230人取得了双语教学资格 证,200人取得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60人取得医师资格证。实施岗位练兵,不断增强民警的实战能力。广泛开展各类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在全系统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业务技能大比武热潮,进一步提高了民警执法能力和业务技能。

新疆多管齐下,除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外,还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不断促进专业化民警队伍的形成。建立有利于落实“首要标准”的队伍考核机制。把工作实绩、矫治成效与提职晋级、表彰奖励等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民警队伍做好教育矫治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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