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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扩大监狱、劳教警察进社区范围

发布日期:2010-09-04 23:54:59 3002 次浏览

  记者从9月3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警察座谈会上获悉,今年全区扩大监狱、劳教警察进社区的范围,大武口区、原州区也被纳入其范围中,24名警察将被派驻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将有效强化刑罚执行工作力度,弥补社区矫正人力不足的问题。

   自2009年7月24日全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银川市、吴忠市作为首批试点单位,选派了30名监狱劳教警察到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他们 被称为“社区矫正民警”。据介绍,通过社区矫正民警与当地派出所的有效对接,摸清了各辖区内社矫人员的底数,各辖区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健全了社矫人员档 案。社区矫正民警发挥其监狱劳教管理经验,按照社矫人员犯罪类型和个人性格对其分别进行诊断,落实不同的矫正措施,确保社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适应社会, 一年来,全区没有发生一起社矫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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