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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确立对四类刑释人员的生活保障

发布日期:2012-04-23 06:01:00 2222 次浏览

  在今天下午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后的即时新闻发布会上,司法局副局长程秀忠向记者通报了重新修订的《广州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定》。

  该《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和两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机制。这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时的衔接,有利于对流动人员进行动态跟踪,使安置帮教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二是保障农村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确立了对四类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保障,强化了对民政部门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要求。

  《工作规定》明确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属城镇户籍的,可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属农村户籍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或入住农村敬老院。让这些刑释解教人员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增强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勇气,更好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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