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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办法:今年4月起 戒毒场所管理不到位将被追责

发布日期:2017-02-09 12:17:30 2397 次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风险点管控工作,确保戒毒场所安全稳定,贵州省戒毒管理局近日制定出台《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安全风险点管控暨责任倒查办法》,并在部分戒毒所展开试点,2017年4月将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全面施行。

《办法》以加强戒毒场所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出发点,以规范安全管理程序、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为立足点,以构建戒毒场所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为目标,着重对影响和危及戒毒场所安全的人、物、设施及不适宜的制度规章进行风险排查和管理。

《办法》强调,各戒毒所“一把手”为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层级管理,保证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在风险点排查管控上,要做到精准、精确、精细,确保风险管控点内专人负责,风险点外无盲区、盲点。

据了解,《办法》实施后,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将强化问责机制,加强对民警履职的督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进行责任追究。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卫国说:《安全风险点管控暨责任倒查办法》是贵州省戒毒管理局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稳定工作相关要求,有利于戒毒场所安全风险点的清单化、动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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