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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白色诱惑”主题征文活动启示

发布日期:2005-09-03 07:29:22 1676 次浏览
  为了切实贯彻《司法部关于在 劳教场所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劳教人民警察和劳教人员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教育和启迪全社会远离毒品、珍爱 生命,扩大劳教戒毒工作的社会影响,司法部劳教局决定于2005年6月开始,举办以“走出白色诱惑”为主题的文章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征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戒毒劳教人员、解教人员及其家属,社会上关心劳教戒毒事业的有关人士开展。所提交的文章和摄影作品既可 以追忆吸毒、戒毒的亲身经历,刻画毒品的危害,诉说自身的感受和反思,抒发对亲人的思念、感激和愧疚之情;也可以表达教育挽救戒毒者的切身感受,再现劳教 场所里真实而平凡的工作经历,阐释对禁毒戒毒工作的思考。提交的作品应主题鲜明,真实生动,情感真挚,生活气息浓厚,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文章可采取灵活 多样的形式和体裁,如书信、内心独白、日记、新闻通讯或记叙文等,要有故事、有情节、有感受,适合宣传报道的需要,长度在1000字以上。摄影作品要源于 生活,震撼力强,标题鲜明恰当,也可以视情况辅以简洁的文字说明。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劳教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深入地发动广大劳教人民警察,在所的戒毒劳教人员、已解教出所的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以及社会有关 人士积极撰写文章、开展摄影,并充分发挥各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的作用,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对有真实经历或生动素材、但写作水平较低的人员,各单位要组织精 干力量帮助其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以切实保证质量。各地劳教机关要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积极联系在地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发表,并及时向部劳教局提交, 部劳教局将选取优秀文章向法制日报等媒体推荐刊登。为提高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各省(区、市)劳教局在截稿日期之前,要至少提交文章和摄影作品各10 篇(幅),并联系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10篇次以上。活动结束后,部劳教局将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文章和摄影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 根据各省份的作品提交数量、发表数量、获奖数量以及其他有关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三、作品提交方式
  请各地劳教机关将征集到的作品及时提交部劳教局。如以邮寄方式提交,请将文章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摄影作品统一用八寸相纸冲印,注明作者姓名、职务或身份、推荐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截稿日期为2005年10月30日。
  联 系 人:何 嘉  郑振玉
  联系电话:(010)65206428  65206421
  传真号码:(010)65206456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司法部劳教局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info-lj@legalinfo.gov.cn
:禁毒人民战争,让人民共参与。有太多心酸的故事,有太多悔恨的泪水。我的昨天,不要是你的明天,我想这就是征文的初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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