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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高层动态 / 中国劳教场所大力推行"启发式"、"引导式"教育

中国劳教场所大力推行"启发式"、"引导式"教育

发布日期:2006-09-20 01:45:25 2954 次浏览

  从司法部获悉,为提高教育挽救质量,全国劳教机关按照司法部要求,积极将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引入到教育矫治工作中,劳教教育工作正逐步走向科学化。

  据了解,在二00三年,司法部出全国劳教场所教育要实现科学化。全国劳教机关致力于教育方法逐步科学化,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中,引入新的教育理念,改变以往劳教场所教育矫治"强制性"、"灌输性"的单一模式,大力推行"启发式"、"引导式"教育。

  在心理咨询方面,全国大部分劳教场所都开展了对劳教人员的心理测验,并通过设立咨询门诊、咨询电话、咨询信箱、网上咨询等形式,接受劳教人员的 心理咨询。目前全国劳教场所获得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劳教警察有一千一百多人,自二00三年以来共为劳教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达九万六千六百多人 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精神等方面的问题。

  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加强与劳教人员亲属、社会有关部门、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联系,劳教场所与社会的融合更加广泛。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劳教工作广泛吸收借鉴教育界的研究成果,探索建立了比较科学、完备的教育矫治质量评价体系。

  司法部决定在部分省市,开展依托劳教场所,建立戒毒康复中心的试点工作,戒毒康复中心必须实现规范运行,对接收对象、办理程序、组织形式、管理方式、保障措施等问题要进行明确规定;要坚持自愿原则,签订戒毒康复协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

  据悉,司法部已经成立了戒毒康复中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地也将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各种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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