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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由衷感谢市女子劳教所民警们对我的帮扶,让我有能力在这个社会上自食其力。”作为武汉市女子劳教所职业教育培训的受益者之一,12月1日,眼含热泪的程雪琼(化名)说道。
戒毒劳教期间,程雪琼接受了劳教所内开办的插花职业技能培训,从此与花结缘。2008年3月解教后,她开过花店。让她意外和感动的是,解教后,武汉市女子劳教所和妇联的干警们,从开店的资金筹备到执照审批、生病探望,甚至是集资捐助,仍给予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现在,已是一家知名婚庆公司的会场策划师的程雪琼说:“如果没有市女子劳教所民警和市妇联同志的支持和引导,我很可能仍然在痛苦的深渊徘徊。”
武汉市女子劳教所创建于1993年,前身为武汉市强制隔离戒毒劳教所,2008年8月更名为“武汉市女子劳教所”,主要负责全市女性劳教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任务。2007年武汉市女子劳教所与市妇联开展联合帮教以来,充分利用多种社会资源,共开展了30余次各类联合帮教活动,引入了多种适合女性劳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更是为她们在重新踏入社会后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累计4000余人次戒毒劳教人员从中受益,“常怀感恩之情,常怀敬畏之心”社会情感逐渐在她们的思想中生根。涌现出开创事业、自力更生的程雪琼,母爱关爱、自觉自省的吴启琳,社会关怀、努力重生的肖丽等一批“戒毒明星”。
武汉市女子劳教所教育工作保障率常年保持在100%,戒毒劳教人员守法守规率、政治思想教育合格率、文化教育合格率、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心理咨询开展率多年保持95%以上。该所先后被授予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劳教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市妇联评为 “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有1人荣获省劳动模范、2人荣获市劳动模范、2人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2人荣获市“三八红旗手”,1人被评为武汉市政法工作“十佳女杰”,1人被评为“十佳”政法干警,有百余人次受到各级表彰。
12月1日,武汉市女子劳教所政委、省劳模、市劳模、武汉市“十佳”公务员、十佳政法“女杰”陈萍在接受荆楚网记者采访时呼吁:“全社会更多的关注女性戒毒劳教人员这个特殊的群体,更多的给予她们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向她们张开温暖的双臂,帮助她们融入社会,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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