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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场所交流 / 特色举措 / 构筑温暖心灵的港湾

构筑温暖心灵的港湾

发布日期:2010-08-21 07:46:18 1983 次浏览

   “亲爱的同学们,在这里,我奉劝你们千万别犯法,我衷心地希望你们不要像我一样走错路,耽误自己的美好时光而后悔莫及……”8月5日,湖南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未教大队学员彭某应邀到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为社区的未成年人现身说法,这也是省未教所针对未成年人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普法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

“五五”普法以来,湖南省未教所确立了以课堂教育为主,结合多种形式的活动,贯彻“快乐成长”理念,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未成年劳教人员法制教育的思路。以预防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为中心,省未教所精心策划和组织,“请进来,走出去”,进一步加大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一做法得到了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湖南省委书记周强的肯定。

为加强未教人员法制意识,该所要求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72课时,并由专业教师授课。同时,结合每年的社区法制宣传月活动、“6·26”国际禁毒日、九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宣传活动形式和舆论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自2003年建所收容以来,省未教所与周边各中小学签订警民共建协议书。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来所,通过参观劳教人员学习、生活、劳动“三大现场”,观看队列训练、图片展,倾听学员“现身说法”和干警讲解等活动向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逐步延伸至社会,整合社会法制宣传资源,开展未教人员法制宣传。2007年12月,湖南省未教所与省律师协会决定共同组建未成年劳教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未成年劳教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湖南省律协还定期指派律师到省未教所进行法制宣传,为未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9年6月,在省律协的倡议下,全省各市州的律师与各地的未教人员结成对子,进一步深化了未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同时,邀请政法机关、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通过以案说法、促膝谈心、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除了请进来,还须走出去。2008年9月,省未教所抽调3名干警和3名劳教人员组成法制宣讲团,到附近社区和中小学校开展“贯彻首要标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法制宣讲活动受到了社区居民和广大师生的好评,为建设平安社区和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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