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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戒毒矫治 / 强制戒毒 / 强制隔离戒毒将分段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将分段执行

发布日期:2009-12-16 03:32:13 2663 次浏览

  近日,江西省强制隔离戒毒分段执行工作协调会在南昌召开。记者获悉,原来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与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教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分段执行。

  据悉,各地公安机关查获的吸毒成瘾并被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律先送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为期3个月的生理脱毒和必要的心理矫治、 法制教育。在待其心理、生理基本稳定且不需使用其他侦查等职权,即可转入正常的心理矫治、适度的劳动锻炼和必要法制教育的情况下,委托给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剩余期限。少数因侦查破案工作的需要,或不使用公安职权不足以保证其正常戒毒的人员,报设区市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批准后,可延长至6个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移送以后,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把公安机关前期评估意见纳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年度整体评估中,保证诊断评估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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