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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戒毒矫治 / 强制戒毒 / “测谎”技术引入毒瘾评估帮助戒毒者真正戒毒

“测谎”技术引入毒瘾评估帮助戒毒者真正戒毒

发布日期:2011-11-10 07:39:00 3552 次浏览

 

贺强在做“测谎”测试贺强在做“测谎”测试

  ——直击郑州检察技术介入戒毒评估监督全过程

  □记者 李向华

  通讯员 李杰 靳耀东 符加锐 周庆华/文图

  11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所里了解郑州正在这里试点推广的检察技术介入戒毒评估监督的工作。  省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省戒毒所)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通往这里的主路正在修,车辆往来,总能荡起层层尘土。

  “你觉得你已经戒除毒瘾了么?”

  “你现在可以抵制毒品的诱惑了么?”

  在省戒毒所,一名学员坐在驻所检察室的评估室内,腰间、手腕、指头连接了探测线,正在接受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驻该所检察干警平明磊的“测谎”测试。此时的平明磊一边问问题,一边观察着测试仪的曲线波动。

  此前,这名学院已经通过了法医李文凯对他进行血压、脉搏、心率测评的复评,如果再通过此次“测谎”,他就可以解除强制戒毒,回归社会。

  这是郑州市检察机关运用检察技术手段对戒毒人员的评估进行监督的工作现场。

  来到这里调研的郑州市检察院技术处处长李杰说:“我们的出发点很简单,强制戒毒人员如果没有真正戒除毒瘾就回到社会,他们很快又会变成另一个悲剧。利用检察技术对这些人员进行评测监督,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

  而作为试点之一的管城区检察院,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自2009年驻所检察室诊断评估委员会成立,共诊断评估戒毒学员337人,其中27人未能通过“测谎”这一关,仍需继续接受强制戒毒。

  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这也是我省检察机关首次采用检察技术介入戒毒评估监督工作。

  A 未能通过评估的戒毒学员

  44岁的贺强有5年的吸毒史,2009年9月7日进入省戒毒所接受强制戒毒治疗。眼前的他体型微胖,他说这体型都是在所里养的。

  去年9月,他治疗满一年,所方评估合格,省戒毒所考虑对他解除强制戒毒,而正在贺强准备离开戒毒所时,他得知自己必须按照管城区检察院与省戒毒所会签的《关于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评估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接受管城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对其组织的第二次诊断评估,在那次评估中,管城区检察院技术部门依据测前谈话,上机测试图谱分析以及对毒品实物的现场实测生理指标反应进行综合对比,得出“贺强有较强的毒品心理依赖性”的结论,省戒毒所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取消了其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申请。

  从那时起,贺强又进行了一年的强制治疗,今年10月,按照规定,所方再次考虑对贺强解除强制隔离,这一天,贺强再次到驻所检察室的诊断室接受评估。

  上仪器前,贺强说:“虽然有点紧张,但比一年前有了更多信心,如果一年前我出去,我真的会复吸。现在又经过一年的治疗,我的身体更结实了,今年我也想通过检察机关的诊断评估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减轻了对毒品的心理依赖。”

  B 检察院与戒毒所的共识

  李杰介绍说:“强制戒毒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在当前戒毒所的管理模式下,对戒毒人员启动、解除强制戒毒的行政行为缺乏规范性,所用的评估体系主观因素较多,而基于心理学、医学等的量化规范较少,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不够充分,影响禁毒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权威,也影响执法机关公信力。在戒毒效果不确切的前提下,解除强制戒毒就会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为实施后续社区矫正带来困难。”

  据其了解,我省戒毒所尽管已将学员的行为、认知、生理、心理、家庭等5方面作为评估标准,但评估手段仍以书面问答为主,依旧缺少一个刚性的技术设备进行判定,一些学员甚至背熟了评估题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郑州市检察院会同管城区检察院、惠济区检察院多次与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联席会议,结合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就戒毒工作有关诊断评估的监督内容、流程及方式的规范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关于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评估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和《戒毒学员心理疏导及毒瘾测试工作办法》两个会签文件,管城区检察院还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监督工作的规定》。

  这在我省首次建立起了强制隔离戒毒监督制度,明确了对强制隔离戒毒评估进行监督的业务规程,包括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解除、诊断评估的监督,对约束措施等强制措施的实施、变更、撤销过程的监督,以及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其中,对戒毒所经评估拟提请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将由检察机关技术部门法医运用法医学进行复评,对法医学复评不过关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

  C“测谎”技术引入毒瘾评估

  管城区检察院技术科科长杜华领是将“测谎”介入监督评测工作的“创意人”之一。

  他介绍,“测谎”的专业术语应当叫CPS多道电图生理心理测试,从躯体化、强迫、人际、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其他等10个方面设计问题,通过CPS仪器进行测试。

  “我们现在每两三个月就会来一次,对到评测时间的戒毒人员进行监督检测,每次有几十个人。”杜华领介绍说,由检察机关技术部门法医运用法医学通过血压、脉搏、心率测评进行复评,对法医学复评不过关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通过运用这两项检察技术手段,把戒毒人员内在心理变化“外化”为生理指标变化,变主观评分为客观检验,避免了诊断评估中管教干警个人因素、受试人员合作性等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使测试结果更加准确、客观,提高了评估的稳定性和客观性。

  “这些数据和结论都会在所里进行公示。”杜华领找出之前的学员检测数据说,除了不想戒毒的,都要接受“测谎”。通过尿检的学员进入首个环节,法医先测量其生理指数,然后拿出一包预备好的毒品,询问类似“你原来吸的是这个吗”、“还想吸吗”等问题。如果学员出现兴奋或激动的情绪,脉搏、血压等生理指标将会发生很大变化,那么其将被送到“测谎”阶段,进行技术测试。

  在11月1日进行的诊断评估中,驻所检察室的法医李文凯首先对提请解除强制隔离的戒毒学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突击式仔细检查、复评,并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吸毒人员健康状况量表。李文凯介绍:“表中共有20项指标,从入所以来,对每个戒毒学员的健康测试不会少于8次。为保证测试的准确,除精心设计大量问题外,测试也进行多次,以求得出综合评价的准确量值。为保证结果准确,戒毒学员还会进行艾森克人格问卷,作为吸毒人员心理测试的辅助量表进行参考。”

  两年来,管城区检察院对拟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由法医通过血压、脉搏、心率等指标复评337例,对法医复评后认为有异议的156例进行了心理测试,其中有27例心理测评结果显示出较强的毒品心理依赖性,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强制戒毒机关否决了该27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申请。另一个试点基层检察院的惠济区检察院对3次以上入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有自伤自残倾向的学员进行毒瘾心理测试78例,并建立监督考察档案,对社区戒毒学员进行心理疏导8次。

  D “再审”过关的学员

  贺强当年交友不慎,吸食了名为“黄皮”的毒品,现在父母尚在,媳妇也在外面等着他,他是真想把毒瘾给戒掉,所以感觉加入“测谎”这一环节,对真心戒毒的学员是个好事。

  贺强回忆起去年9月他接受驻所检察室的二次评估时的情形说:“看着检察官手里的毒品回答问题,跟考试时遇到不会的题一样,打心底里发慌,有些人看见它两眼还会发亮。震慑力太大,真要来测试挺怯的。”

  李文凯解释,“测谎”的结果只是一个参考,并且当学员拿到毒品后,是否有真心戒毒的决心,所体现出来的生命指征是不同的,并非唯一标准。

  贺强的健康测试顺利过关,但贺强坚持再做一遍心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贺强符合有关要求,可以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在贺强不胜欣喜的同时,检察官还针对贺强的生理、心理特点,精心作了贺强的日常生活起居和心理辅导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将随着贺强的其他材料一起送到贺强家人和当地社区有关人员的手中,它们将为贺强今后的生活提供极为有效的帮助。

  11月1日下午,贺强顺利通过测试。

  省戒毒所管理科科长金玉勇说:“检察机关利用检察技术手段监督戒毒评测工作,帮助我们对严格评测工作,弥补了我们技术力量的不足,最大范围地阻止了未戒毒人员重回社会,对我们的工作有极大的帮助。”

  河南财政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对此评价说,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批捕、起诉、监所检察、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等职能,将监督向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延伸和发展,抓住执法中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而又迫切需要突破的难点,办案中上级没有明确要求而又迫切需要克服的焦点,实践中没有可借鉴的经验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创新探索,大胆实践,是其积极应对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表现。将检察技术介入戒毒评估监督,很有探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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