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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变革中的传媒力量

发布日期:2013-03-01 06:53:00 3007 次浏览

  如果将来劳教制度得以改革或废除,相当程度上应归功于众多新闻媒体奋力的鼓与呼

  国家公共政策的制订与实施,是一定阶段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需要。当经济社会达到新的水平,某些曾经合理的公共政策就显得滞后甚至荒谬,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消极因素,因时而变势在必行。然而,公共政策的稳定、惰性和自负,又制约了它主动进行“自我变革”,需要外力的助推、施压方能革故鼎新,弃恶从善。

  具有形成舆论、强化舆论、引导舆论功能的新闻媒体,是推动国家公共政策变革极为重要的社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大众传媒在凝聚民意、检讨国家公共政策得失,从而推动其变革方面,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

  劳动教养制度的“前世今生”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该年8月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劳动教养制度。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公检法被砸烂,劳动教养制度停止实施,但对右派分子以关进“牛棚”强制劳动的形式变相存在。1980年2月,国务院重新发布实施1957年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中断10余年的劳教制度再度激活,并实现了劳教对象向普通违法行为的转型和延伸。1990年代末以来,劳教制度日益强化,成为几乎无所不包、随意性极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尤其遭到诟病的是,在实施过程中,劳教制度改变了惩戒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人员的初衷,异化为一些地方政府随意剥夺正当权利诉求者人身自由的“利器”,甚至如学者于建嵘所言“已沦为了地方政府官员假以维稳为名,行打击报复之实的工具”。

  早在“文革”结束之初,我国就出现了第一波废除劳教制度的意见,但呼声主要来自学术界,没有形成大众舆论。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劳动教养这种不经司法判决而由公安部门操持的“非法”制度——劳教处罚决定名义上由地方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发出,实际上由地方公安部门决定,越来越受到公众的抨击和有识之士的质疑。2007年12月4日“全国法制日”,江平、茅于轼、贺卫方等69位专家学者向全国人大提交公民建议,要求启动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该公民建议书指出,我国的劳教制度存在4大法律问题:第一,劳教制度违反了我国《宪法》保护的公民人身自由权;第二,劳教制度与我国的《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明显冲突;第三,劳教制度与中国已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性规范无法接轨;第四,从政治管理角度而言,劳教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刑事法律的权威,违反了罪刑相适应原则,打破了公、检、法相互制约的平衡关系。从现实来看,劳动教养已经成为错案、冤案的温床和打击迫害上访、举报、维权公民的工具。众学者在公民建议书中表示,劳动教养制度是特殊时空环境下的历史产物,如果说在解放初它还对社会稳定起过阶段性作用的话,那么在“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业已入宪的今天,延续半个世纪之久的劳动教养制度已经越来越悖逆于时代潮流,严重阻碍了法治进步。“时值今日,进行违宪审查、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条件都已经完全成熟。”

  传媒撼动劳动教养制度

  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之后,劳动教养制度又成为近年来新闻媒体特别关注并试图推动其终止或改革的一项国家公共治理政策。在这一过程中,大众传媒除了及时传播学术界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建议外,还不断聚焦典型的劳动教养个案,让没有经受劳教切肤之痛的普罗大众体认这种制度附带的种种问题,从而形成群呼废之、改之的社会舆论。

  2007年的“陈超诉劳动教养委员会案”,因被《南方周末》和中国影响性诉讼研究中心评为“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而广为人知,超越个案而具有了制度意义。 2012年,由于新闻媒体对“唐慧劳教案”、“任建宇劳教案”等个案的聚焦,在全国形成了又一波废除或改革劳教制度的社会舆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微博等自媒体成为这波社会舆论的强力发声器。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妇女唐慧11岁的女儿被胁迫卖淫,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上访6年,使犯罪分子最终得到应有惩罚。但是她认为曾经帮助被告人制造“立功情节”的民警未受到惩处,继续上访。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以唐慧“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当晚,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将这一消息公布在了微博上。当晚及次日,著名媒体人邓飞、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网名“御史在途”)等纷纷通过微博呼吁释放唐慧。随后,在新浪微博上“粉丝”数高达340余万的“童话大王”郑渊洁随即予以转发,之后坚持每天在自己的微博上呼吁“放人”。拥有百万级粉丝的微博“大V”们的相继加入,使“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的信息及评论在网上产生裂变效应。

  8月4日下午,永州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连续发布12条信息,称唐慧闹访、缠访、散发传单,严重扰乱了单位和社会秩序,永州市劳教委才对其作出劳教决定。此举却招致网上一片“呸”声。

  8月5日晚11时36分,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也发布了一则关于唐慧案的评论:

  @人民日报:【你好,明天】 专家最近宣布,经三级指标体系测评,民族复兴任务已完成62%。然而,当湖南永州遭强暴幼女的母亲因上访被劳教的新闻传出,这一数字显得如此苍白。一个国家的强大,不应只有GDP和奥运金牌,复杂的数理模型中,更应包含百姓的权利与尊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们共同努力。晚安。

  人民日报发布的这条意味深长的官方微博,获得了大量网民的追赞,一天之内转发量就超过10万次。在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这条“晚安”微博50分钟后,人民网官方微博也发出评论,对永州警方在该案中始不作为、继而胡乱作为进行抨击:“同样属于公权力作为的案件,一个未满11岁的女孩被强迫卖淫,为何要母亲以跳楼相逼才得以立案?为何要等到‘上级批示’才启动司法程序?与劳教唐慧相比,这又是怎样一种执法态度和执法效率?”

  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合力将唐慧案推到舆论沸点。湖南省政法委随即成立调查组,赴永州对此案展开调查。通过行政复议,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唐慧在上访过程中多次采用静坐、下跪等方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身心受创的女儿需要其照顾,故不予劳动教养。已经被劳教9天的唐慧虽然“不认可”这个行政复议结果,但是毕竟重获了自由。

  “任建宇劳教案”则因其关乎网络言论自由而备受网民和新闻媒体关注。2011年8月18日,重庆市彭水县警方以任建宇通过互联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将这位“大学生村官”拘留,并向检方申请予以逮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任建宇的网络言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于9月21日作出决定,不予逮捕。但是两天后,重庆市劳教委却处以任建宇劳动教养两年,理由是他在网上“以关注、浏览、复制、粘贴、转帖、发帖等方式发表国际国内时事评论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负面言论和信息100多条”,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任建宇因发表网络言论而遭到劳教的消息经网民和新闻媒体披露后,顿时成为舆论热点。2012年8月21日,在著名律师浦志强的援助下,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以任建宇的名义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重庆市劳教委行政违法。重庆市三中院受理了该案,并开庭审理,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教决定,已经在重庆市涪陵劳教所待了15个月的他重获自由。不过,重庆市劳教委的“自我纠错”没有换来任建宇的撤诉,而继续诉诸法律的任建宇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2012年12月28日,重庆高院经公开庭审,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重庆三中院作出的原裁定。

  鼓与呼的背后

  新闻媒体对“唐慧劳教案”、“任建宇劳教案”等系列劳教案的报道和评论,实际上并没有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是以这些典型案件为契机,反思在我国实施了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推动当局废除或改革这一非法长期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

  对唐慧的劳教决定经行政复议撤销后,《南方周末》即发表评论说,唐慧案“已超越了个别案例,指向劳教体系的改革。”“唐慧的坚持,民间社会的不断呼吁,司法体系的积极响应,正在将法治中的一些具体难题指向解决的正途。在这样的互动场域中,法治弊端无所遁形,各种讨论和建言亦随之而起,正在都指向法治的实现。” 腾讯网在2012年8月13日的“今日话题”中则直接提出“唐慧能否成为‘第二个孙志刚’”这一问题,希望像当年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换来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那样,付出劳教代价的唐慧也能推动劳教制度的改变。在任建宇“赢了自由输了诉讼”之后,《人民日报》也发表评论,发出改革劳教制度的温和之声。

  有不少媒体还做了劳教问题专题,对劳教制度进行深度研讨。例如,2012年第30期的《南方人物周刊》将被劳教者作为封面人物,讲述了重庆“彭洪案”、“任建宇案”等几位普通公民因行使网络表达权而被劳教的故事,让读者真切感知到“劳教之痛”。除此之外,该刊本期还登载了记者何三畏撰写的《中国劳教制度的历程和演变》、援助过多起劳教行政诉讼的律师浦志强的访谈,其“一点点促进劳教制度废除”的愿望甚为明显。2012年10月18日出版的《民主与法制》周刊也做了《反思劳教制度》专题报道,通过还原“唐慧案”和“彭洪案”,揭示“劳教制度已经到了或废除或改革的十字路口”,劳教制度无论改革还是废除,都必须纳入法治化轨道,“既要确保国家公权力不会被滥用,又要保证每一个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不受任意侵犯。”

   不可否认,作为“违法”与“犯罪”的衔接机制、曾经起到过维护社会治安积极作用的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异化为某些地方政府非法处罚甚至打击报复维权公民的惯用手段。有理由相信,在高举“依法治国”旗帜的中国,劳教制度终有被改革甚至废除的一天,并且这一天的到来也不会太远。实际上,用以取代劳教制度的《违法行为矫治法》已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并开始起草修改,劳教制度改革也已经列入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进程中。2013年1月7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劳教制度改革,将成为今年政法工作“四项改革”之一。如果将来劳教制度得以改革或废除,相当程度上应归功于众多新闻媒体曾经奋力的鼓与呼。

  (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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