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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家了,倒歧视我了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记者来到北京市新安劳教所,听两名通过劳教戒毒后出所的人员讲述他们成功戒毒的经历和心路历程。
陈飞,北京人,个性洒脱不羁,先后两次在北京市新安劳教所戒毒两年。2005年出所时,他比戒毒前体重增加了整整40斤,现在看起来也是红光满面。他漫不经心地和劳教所的几名干警打着招呼……
我是1997年、19岁时吸上的,我爸我妈都是服装厂工人,没什么文化,我初中毕业就不上了,跟着胡同里的大哥玩儿服装,去歌舞 厅。第一次抽了打粉烟,又吐又折腾,后来上道了,最多一天得两克,六七百块钱。家里让我祸害的够呛,在我第一次被劳教期间,我爸过世了。 2000 年,我劳教戒毒成功,可回去不到一个月,因为又和那些人接触,又回到劳教所了。这回我下了决心,谁在招我,我就打110报警,结果有一次,我真的打了 110,圈里传开了,就没人再来找我了,这不我坚持一年多了。
回家以后,街道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在环卫局扫大街,结果人家一看档案就给退回来了,就我们这号的,哪个单位都不要。
我现在每天晚上6点到12点,在东四卖麻辣烫,收入还可以,养家糊口呗,什么钱不钱的,图个乐呵。
你说营业执照?我没那个,在东四租个最小的摊位你知道得多少钱?我租不起,听说北京市对下岗职工创业的给5000块钱补贴,我跑过去问了好几次,没有我们的份儿。
到了冬天怎么办?麻辣烫卖不成,再倒腾别的呗。我跟城管的也说了,你不是要抄我吗?行,我帮你把炉子抬到车上去,可有一样,我知道 你家住哪儿,我这怀里还揣着板儿砖呢。当然,这是气话,我还真不敢把人家怎么着,不过我就是纳闷儿,我在这儿(劳教所)还没人歧视我呢,管我的队长还经常 问我:有没有什么困难?怎么回家了,倒歧视我了!
以人为本转变禁毒立法理念
深度点击
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一位官员透露,目前禁毒法正在制定之中,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这项法律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对戒毒人员安置帮教。
这种立法理念的转变令人欣喜。
回顾二十余年来我国禁毒立法工作,可以发现一个显著的特点,即立法工作总是落后于禁毒工作实践,禁毒立法工作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
有专家指出,现有立法对戒毒机构的设置、强制戒毒期限的设定、强制戒毒费用的支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管控帮教等规定,已经不能 适应并规范禁毒工作实际。例如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置仍以处罚为主,而不是矫治;戒毒费用还主要是由吸毒人员承担;回避毒瘾戒断必然具有的高复吸率这一客观现 实,片面追求毒瘾戒断率。
专家建议,立法部门在禁毒法立法上,应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要整合现有禁毒法律法规、禁毒资源,以健全禁毒法律体系和禁毒工作体系;二是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国禁毒斗争所面临的新问题和目前禁毒工作实践所面临的困难。
禁毒工作理念也应该转变:应当树立以预防为主、将禁毒工作重心定位于毒品消费环节、正视戒毒客观存在的高复吸率与禁毒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等现代禁毒工作理念。 ———编者
我现在就是为爱活着
三十多岁、中等个头的建伟,性格阴郁,气色不好、言辞激烈。
我已经坚持两年不吸了,但我不敢肯定今后我能不能坚持下去。我们都至少有一次被强戒、两次以上被劳教的经历,两年是我们这些人保持“操守”最长的时间。
我自杀过两回,都是割腕,没别的,活着没意思,自己特烦自己。
我父母都没了,现在北京有一个哥、一个姐,都有各自的小家,我这么大人了,不能靠兄弟姐妹养活吧?解教出去,家回不去了,朋友没有,亲戚更甭提了,谁见都躲,眼神都不对,“你还抽不抽啊,是不是要骗我钱啊?”
所幸的是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是承德来的,现在在北京一个商场卖货。人家对我是真好。谁都知道戒毒必须先戒毒友,对这个她管得特别 严,有一次有个过去道上的朋友到家里找我,她知道了特别生气,拼命打我,把一只铁筷子都打弯了。我知道她是为我好,可是我一个大男人,每天早上睁开眼,不 知道这一天该干什么,整天除了去早市买菜,就是在家归置屋子,闷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废物、一堆垃圾。
我现在拿低保,一个月310块钱,就这点儿钱,在北京能活个什么样?不敢上街,得个感冒,都得跟女朋友伸手要钱看病。我得了抑郁症,老是觉得活着没意思。我现在也就是为了她活着。(本文涉及的戒毒者均为化名)
给他们一个重新生活的支点
采访手记
“我坚持了,但是我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采访结束了,但是这句话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突然想起舒婷的一首诗,“生命其实很脆弱,但是爱很顽强。它就像细密的针脚,总是能够缝补那些破碎的忧伤。”
吸毒是违法行为、是可憎的,但是吸毒人员同时也是病人、是受害者。他们没有一个人不从心底里憎恨毒品,他们渴望融入社会过正常人的 生活,但是偏见、歧视和人们紧闭的心门让他们难以找到自信,恢复完整的人格。如果全社会能多给戒毒成功的人一些理解和关爱,他们今后的生活就会多一点信心 和阳光。无论是一次政府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还是家人不离不弃的关爱,甚至社会上一双能够平视他们的眼睛,都可能成为他们重新生活的支点。
采访结束之后,我意外地收到了北京市新安劳教所一名干警的来信。信的内容给了我一种新的启发,我想把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摘录在此,作为对建伟、陈飞们的忠告:
我想应该善意的提醒一点,戒毒型劳教人员有一种共性的心理,他们认为,自己的不幸 和痛苦除了有自己的原因,更主要的是社会、家庭等外界的因素造成的。乍一看似乎如此,其实如果深入了解他们生活的一点一滴,您会发现他们不自觉地把所有的 问题归咎于别人,从来不敢正面自己的无能、自私、错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心理已经扭曲,经常接触社会的丑恶面,才有机会接触毒品。
戒毒难就难在心瘾,那是受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生活环境、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心理健康等综合影响造成的,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外界条件再好也不是他们成功戒毒的必要条件。所以说外在的这些帮教也好,社区也好,都必须通过他本人的主观意愿才能起作用。
人是不应该天天祈求别人的施与的,应该去面对,去接受挑战。树立戒毒的信心,增强勇于面对挫折的勇气,才能保证自己在独立面对社会的时候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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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多管齐下参与禁毒战争
劳教戒毒模式取得初步成效
记者昨天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了解到,随着我国禁毒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国监狱劳教系统收押、收容涉毒罪犯、戒毒劳教人员呈增长态势,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监狱劳教、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在禁毒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
据统计,目前全国监狱共关押涉毒罪犯12万余人,劳教系统收容戒毒劳教人员13万余人,各地监狱劳教场所坚持做到依法收押、收容,并做好监狱、劳教所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了禁毒人民战争的顺利进行和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司法部还在全国劳教场所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劳教戒毒模式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表示,在今后一段时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要求,继续大力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全力做好集中收押、收容工作,加强对涉毒罪犯、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深挖余罪,全力支持禁毒破案工作,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他强调,要深入开展劳教戒毒模式研究,努力提高戒毒效果,组织开展对监狱、劳教警察、医务人员的培训,建立起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禁毒、戒毒人才队伍。同时要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巩固戒毒成果。
:社会的接纳问题才是戒毒劳教人员心中最大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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