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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会启动仪式举行

发布日期:2021-08-05 09:24:02 1749 次浏览

2021年8月4日,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会启动仪式举行,标志着基金会的各项工作正式运行。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振铎代表省司法厅党组为基金会授牌并致辞。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鹏宣读《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成立登记通知书》。启动仪式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勾燕主持。

张振铎指出,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会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正式启动运行。这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加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优抚救助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及其家属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长期以来,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怀着对党和祖国人民的赤胆忠诚,在教育改造罪犯、矫治戒毒人员的战场上,默默坚守,无私奉献,用汗水和辛勤的付出,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护航全省改革发展振兴,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因公牺牲民警31人、病故45人、伤残30人。为多渠道开展从优待警、救助优待和帮困工作,省司法厅党组把成立基金会作为一项重要的“警心工程”来抓,主动请示汇报、广泛宣传发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20年4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基金会。12月16日,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会获省民政厅正式核准登记,并颁发法人登记证书,这标志着基金会具备了启动运行的条件。

张振铎代表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对基金会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要牢记“凝心聚力、抚警济困、激励奉献、助推发展”的宗旨,以辽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编在职、需要救助的警察及其遗属为救助对象,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政工部门促进全系统人民警察优抚工作开展,为服从服务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真正把基金会建设成为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先进事迹的前沿阵地,救助英烈家属、做好抚警济困工作的坚强后盾。

二要充分发挥基金会职能作用,助力辽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基金会职能主要是,面向社会募集资金,向全系统烈士、因公牺牲、病故警察的遗属提供救助,向因公负伤、因公致病致残警察以及因患重大疾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重大情况导致生活特殊困难的警察提供救助。基金会要把握好服务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这一定位和宗旨,结合新时代全系统警察队伍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基金募集的原则,引导、动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自愿捐赠;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和开展投资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等方式募集资金。按照基金运作和使用原则,坚持集体研究、规范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及时、准确发放,以此抚恤英烈,抚慰警心,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让需要救助的警察和家庭体会到组织的温暖和社会大家庭的关爱。

三要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助推基金会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基金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大局意识,站在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发展的高度,去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站在时代的前沿,增强进取意识,不断探索、创新基金管理、运作和救助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科学制定年度和长远发展规划,搭建适合推动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激励广大警察奋发向上的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有效解决救助对象的后顾之忧。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职责和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助推基金会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基金会启动仪式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辽宁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有关领导及英烈救助基金会理事、监事在主会场参加了启动仪式;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全体干部,各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及中层领导干部,省市属监狱、戒毒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了启动仪式。

来自:法治日报  全媒体记者 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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