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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动态 / 重庆市检察院上收监所管辖权

重庆市检察院上收监所管辖权

发布日期:2006-06-07 02:38:02 1948 次浏览
  重庆市监所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将更为严格。记者从重庆检察机关获悉,检察机关对监狱等的监督管理,将全面上收至分院一级,由分院直接派驻检察,基层(区县级)检察院不再对监所实施监督权。

  据悉,这次调整派驻监狱、劳教戒毒所检察管辖权,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精神,为更好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加强法律监督力度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以确保公正执法,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月1日,重庆检察院二分院已正式取代万州区检察院和梁平县检察院,成立派驻重庆市三峡监狱、三合监狱、万州区劳教戒毒所检察室。随后,市检察院一分院、三分院、四分院辖区也将进行监督管理权上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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