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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11月1日起,我国取消314项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昨天,财政部就此发布了“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其中,北京市涉及强制戒毒费等7项收费。
据介绍,为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介绍,加上6月份我国发文公布取消和免征的33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年以来我国已共计取消和免征3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链接·行政性收费
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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