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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厅劳教(戒毒)局 省属劳教(戒毒)所更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0 15:52:06 2965 次浏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厅劳教(戒毒)局 省属劳教(戒毒)所更名的通知

闽司〔2014〕87号

福建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和所属劳动教养管理所更名的批复》(闽委编办〔2014〕69号),经研究决定:

福建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福建省福州劳动教养管理所(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儒江劳动教养管理所(福建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泉州劳动教养管理所(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漳州劳动教养管理所(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三明劳动教养管理所(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南平劳动教养管理所(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别更名为: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福建省司法厅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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