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充分挖掘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吉林市司法局关于申请赋予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职能的请示》的批复,7月17日,吉林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戒毒警察支队成立大会。全省第一支社区矫正戒毒警察支队正式成立,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沈广友主持,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王喜军宣读《吉林市司法局关于成立社区戒毒警察支队的决定》,按照省厅批复及我市具体工作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申请、审查、确定、公示四个阶段的考核选派了32名具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业务水平高的优秀干警加入到支队中。下设四个大队,设在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协助各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区司法局安排。
王晓东政委向全体干警发出动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个人身份;二是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作用;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恪守工作纪律;四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会上还对选派的干警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全体干警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
选派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工作,对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力量,形成监所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优势互补起到积极作用。为吉林市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工作的发展及社会稳定、平安创建、和谐构建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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