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11月17、18日在武汉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并通过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开展全面培训考核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
据悉,这次针对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在岗在职的人民警察开展的培训工作将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结束,12月10日,进行系统统一考试。培训采 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将分批举办培训班,每批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2000年以来有严重执法过错(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民警 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为确保考试工作不走过场,考试成绩要张榜公布,并装入个人档案。考试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两次不合格者调离原执法岗位。
目前,司法部已专门印发《“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大纲》,明确专项整改活动的培训考核知识要点。劳动教养工作 人民警察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干警执法管理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重点包括《刑法》(有关部分)、《人民警察法》、《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决定》、《国 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司法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管理工作改革的意见》、《司法部关于在劳教系统推行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9个方面。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就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和如何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汇报和交流。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湖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远志,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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