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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担当创新中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14-04-30 15:03:22 1964 次浏览

自去年中央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以来,陕西省司法厅认真贯彻司法部统一部署,及时启动并组织实施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相关工作,并以强化戒毒职能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思路、调整措施,完善制度,确保劳教系统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以实际工作推动陕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担当创新中加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切实增加改革信心。省委书记赵正永同志一直非常关注劳教制度改革工作,去年年底在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后相关工作的报告》上批示: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江泽林同志牵头负责劳教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协调,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同志多次调研协调、多次文件批示,多次督促改革具体工作的落实。为尽快理顺戒毒管理体制,做到满员收戒,把所有床位全部用起来,安东书记要求省公安厅和司法厅就全省各戒毒场所收戒情况一日一报,并由省委政法委牵头于今年年初对全省各强戒场所收戒情况实地督查。省司法厅党组认真履行改革主体职责,将劳教制度改革作为去年以来的工作重点,厅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劳教制度改革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主持我省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组织协调扩大强戒人员收戒等工作。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我们切实深化制度改革增强了信心,为进一步更好履行戒毒职能创造了条件。

    二、重点转变,着力调整思路模式。根据国家《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我们及时把工作重点转向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管理职能。为适应这一新形势,去年以来,我们主动调整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和衔接,召开公安厅和司法厅厅际联席会议,联合制发戒毒人员转送和诊断评估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理顺了双方戒毒场所之间的转戒关系和工作程序。同时,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积极配合公安系统“雷霆禁毒百日攻坚行动”,全力做好吸毒人员“大收戒”工作。去年12月4日召开了全系统“满员收戒”工作会,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收戒人数持续增加,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在所戒毒人数从2013年1月份的2693人增加到当前的近7800人,在所戒毒人数位居全国各省区市前列。

    三、健全机制,不断强化规范管理。2013年,省司法厅提出利用3至5年时间,在全省戒毒系统组织开展“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先后召开了动员会、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了年度验收。通过一年实践,我们从戒毒执法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管理措施、防范手段等各个方面完善了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硬件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了适应戒毒工作需要的工作制度体系,做到了强戒工作“七统一”(统一戒毒场所工作标准、统一大队工作标准、统一民警一日工作规范、统一戒毒人员一日生活、统一主要工作流程、统一主要业务台账、统一场所外观标识)。同时,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努力在提高教育矫治和戒毒质量上下工夫,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实施“一所一品牌、一队一特色、一区一氛围、一警一教师、一节一活动、一员一特长”的场所文化“611工程”,戒毒人员的针对性教育和科学戒治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四、承前启后,持续推进工作发展。2013年12月28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决定公布之后,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各劳教所及时妥善完成了劳教制度废止后的劳教人员依法解教、政府收容教养人员移交、劳教机关摘牌和确保场所秩序稳定等工作。特别是着眼长远发展,在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的情况下,加强对干警的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切实增强广大民警做好废止劳教制度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这项工作的总要求、基本原则和当前主要任务,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的决定上来,确保场所管理秩序稳定,确保民警职工队伍稳定。同时,按照司法部要求,积极加快职能转变,探索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全系统广大干警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场所管理秩序良好,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已连续54个月实现了“四防”工作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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