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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佛山市劳教所法律服务人员帮助3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追回劳资薪金共计2834元,及时维护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以来,到十月下旬,佛山市劳教所接收了的第一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其中陈某、林某和陈某某等3人在收容前,曾分别在高明区富湾镇某灯具厂和顺德区龙山某家具厂工作。今年六七月份,3人分别因吸毒而被强制隔离收容戒毒。收容后,尚有部分劳资薪金未领取,厂方则以"手续不全"、"违反厂里规定被扣除"或"要本人亲自来领"等为借口拖欠至今。市劳教所法律服务室干警汪大华律师得知这一消息后,主动与他们签订委托代理书,和法律服务室的另2名干警一道,亲自前往高明区富湾镇某灯具厂和顺德区龙山某家具厂,经与厂方沟通协调,进行法律宣传,最终将拖欠合计为2834元劳资薪金如数追回,及时维护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佛山市劳教所法律服务室成立近4年来,累计接受戒毒人员法律咨询600多人次,代理追讨劳资薪金5万多元,帮助处理婚姻家庭、房屋产权和财产分割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问题60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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