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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中片三司法所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2-04-15 19:37:00 1391 次浏览

  两院两部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于2012年 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 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 水平,4月12日,瑞昌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 和社区矫正科负责人来到高丰镇司法所,集中督查指导中 片三个司法所(肇陈司法所、高丰司法所、花园司法所) 的社区矫正工作。

  在工作研讨会上,社区矫正科负责人组织全体司法干 警认真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分管副局长就社区 矫正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继续深 化《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二是要加强宣传,扩大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会影响力。三是规范社区矫 正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开 展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 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五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 象的管理,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江西省瑞昌市司法局高丰司法所 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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