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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信息时代人、财、物和信息等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大流通大融合,当代两大发展趋势—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已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开放性、多极化特别是社会化,已成为时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与必然趋势。
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以下简称戒毒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与时俱进地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将戒毒工作延伸拓展到所外,构建社会化教育矫治格局,实现与社会的广泛融合协调发展。在开放与融合中,吸纳社会资源为我所用加速发展;在开放与融合中,彰显特色突出个性,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地位和知名度,增强社会影响力;在开放与融合中,拓展职能空间和工作领域,优化结构维度,实现立体式突破性发展;在开放与融合中,实现与社会的和谐共振与协调发展;在开放与融合中,借“一带一路”的强劲东风,搭建起与其它国家共同破解“戒毒”这一世界性难题的桥梁。
关于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社会化,本人以浅见之识应理解为:戒毒工作在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平安、和谐社会的宏观背景中,适应社会、时代与形势发展要求,破除僵化、单一、线性思维和习惯性思维模式,打破以往封闭保守和模式化固定化的状态,面向社会全面扩大开放,广泛吸纳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资源,聚合成强大的教育矫治合力,实现与社会的对接与融合,构建与社会发展和谐同步协调一致的格局,有效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推进法治、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犯罪治理攻坚期,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截至2016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250.5万名,同比增长6.8%。全国新发现吸毒人员44.5万人。依法强制隔离戒毒35.7万人,责令社区戒毒24.5万人次、社区康复5.9万人次,特别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人数和规模不断攀升。我国毒情形势虽保持稳定,毒品蔓延势头总体可控,但是,面临的国际国内毒品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毒品社会危害依然严重,总体上毒品问题仍呈快速蔓延的趋势。
近些年,随着《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强制隔离戒毒这一具有中国特色全新的法律制度,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收戒成瘾严重吸毒人员,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发挥了重大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大量吸毒成瘾人员经过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的强制隔离戒毒,戒除了毒瘾,成为身心健康、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戒毒场所的社会地位、社会作用随之日渐巩固和提高,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化因其独特的实践功效和深远重大的意义,也随之越来越受到关注与重视而得以深入发展。但从总体来看,社会化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与当前社会发展仍不对称不适应,社会化程度较低,发展层次较浅,发展效果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概念化机械化、形式化简单化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对戒毒工作教育矫治工作社会化缺乏应有的正确认识,简单地认为教育矫治工作社会化就是请社会上相关部门和人员来所作报告讲课和参观,或让戒毒人员到社会上现身说法等,以完成上级规定的教育计划、教育指标,因而导致教育矫治社会化工作常年一副面孔,一种形式一个调子,低水平重复,徘徊不前,缺乏与时俱进与时俱新的发展劲力,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形势对新时代戒毒工作的新要求。
二、内容单调,形式化明显,存在重形式不看效果的倾向。往往只是围绕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大张旗鼓地搞几次活动,邀请相关部门和社会人士等到所参观、致词讲话,表面上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结果却是雨大地皮干,实际效果不明显不持久,缺乏恒久发力长期作用的机制。
三、社会化教育矫治机制与体制建设滞后,局限制约了工作的推进与发展。我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系统受国家司法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地方教育部门都未将戒毒教育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中,缺少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及人财物的支撑,做为特殊学校的戒毒场所教育矫治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仅在戒毒工作系统内部单线运行,侧重于法律、道德、心理、戒毒医疗常识和康复训练等方面,而其它相关内容的教育,由于没有相应的硬性规定和要求,显得非常薄弱,甚至于严重缺失。导致社会教育与场所教育无论在教育内容与形式上都有重大区别,没有形成有效畅通的对接、递进与融合机制。而且,我国《教育法》所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对一些青少年戒毒人员因为特殊的教育矫治环境与要求,在落实与普及程度上不可避免地打了抵扣。形成社会教育与场所教育界线分明的两张皮、双轨制。戒毒人员文化素养低、综合素质差的突出问题,在场所这个有利的教育矫治环境中,仍然没能因势利导积极妥善地加以弥补和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说,存在着头痛医痛、脚痛医脚的片面化局限性问题。导致双方虽然也有联系,但大多仅限于组织戒毒工作人员到社会学校现身说法,或组织学生到戒毒场所参观受教等,缺乏体制上机制上的深层次、整体性联系,致使戒毒教育矫治与社会教育相脱节,无法形成有机融合、良性互动的整体。这不可避免地会削弱影响到教育矫治的综合效能。而且,地方对戒毒教育矫治社会化实施制度顶层设计、业务指导、保障支持的机构,在戒毒工作法治化现代化特别是社会化过程中,程度不同地日渐显现出成员不全、专业化不够、工作定位不尽合理、权威性不强、工作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甚至完全缺位,只能由戒毒场所及其相应的上级领导机关单线运行、独木而支的问题。
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意识不强,封闭保守、自给自足、单打独斗的小农意识仍有市场,依然沿袭劳动教养时期的管教理念与方式,抱残守缺,坚持封闭式教育,排斥开放式社会化教育,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眼光向内不向外,只求有,不求好,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最终是教育矫治是本经,年年念年年搞,年年都一样,千篇一律老调重弹,表面认认真真的教育矫治形式,冲击遮盖了深入人心、动人脏腑教育效果。
五、重建设,重硬件投入,轻使用,轻软实力投入,投入与效力不成正比等。
那么,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如何开展戒毒教育矫治社会化工作呢?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以抛砖引玉求教于领导和同志们。
一、围绕“以人为本”理念和“治本安全观”,推进戒毒教育矫治理念的改革与创新,树立并强化大教育大矫治观。这应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以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树立教育矫治为本的思想,模糊直至打破教育、管理、生活卫生、习艺劳动、医疗救治和康复训练等职能界限,以教育矫治为中轴贯通线联为一体,形成以教育矫治为中心为内容为根本,管理、习艺劳动、生活卫生、医疗戒治、康复训练,以及法律宣传、道德教化、经济保障、文化普及、社会帮教等为手段为形式的大教育大矫治工作理念及其相应机制;二是打破戒毒场所与社会的界限,消除内闭自守状态,面向社会加大开放度融合度和延伸度,广泛充分地吸收社会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实现场所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优化配置,产生连锁反应和复合叠加效应;三是在充分发挥戒毒场所和社会相关部门、单位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围绕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构建法治、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这一核心,以司法行政戒毒部门为纽带,联合禁毒、综治、司法、公安、民政、劳动、社保、关工委、共青团和工会等,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密切配合,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强化制度建设,从宏观调控、体制机制建设、政策倾斜、制度保障和具体工作的落实等相关方面,深入加强与推动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社会化进程,实现教育转化效力的扩大化直至最大化;四是提高民警对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社会化的思想认识水平、理论水平及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开拓眼界砥砺奋进,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国内外先进、科学的教育矫治理念、方法手段和成功经验,借鉴吸收,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大力营造场所社会化教育整体协调一致、和谐同步的环境与格局。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思想认识、队伍建设、措施落实和运行模式等方面,适应并体现教育矫治社会化的发展趋向与要求,在新征程中,树立新形象,实现新发展。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戒毒工作场所布局调整,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集约化。实施布局调整应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撤销、合并和改扩建等手段,对地处偏僻落后地域,远离城市、交通干线和医疗单位等,管教戒治条件落后,戒毒工作执行成本高,亲属探望和社会帮教很不方便,难以适应戒毒工作法治化现代化与科学化发展要求与趋势的戒毒场所,进行布局调整,适当减少戒毒工作执行点,扩展整体收治能力,降低戒毒工作执行成本,整合教育矫治资源进行优化集中配置;二是向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医疗、信息和技术等资源富集地区靠拢,借助其雄厚的资源、直接有力的政策指导和快捷便利的资源补济等,求得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这个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安全管理和提高教育戒治质量的原则,根据戒毒人员的构成和教育矫治特点,结合场所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教育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情况,通过对戒毒场所和戒毒人员的科学评估与分类,建立并完善分管分教和分类分期戒治模式,构建专业化、集中化和规模化的教育矫治场所,如:女子戒毒场所、未成年戒毒所、老残重病戒毒所、艾滋病及其它传染性疾病戒毒所,以及入所、常规教育、出所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康复中心等专业化场所,根据戒毒人员的类别与特点集中教育资源,分别开展专业化规模化和科学化规范化教育矫治,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搞好科学评估和精准预测,避免一些地方不顾本地区实际,一哄而起一哄而上,搞重复性建设,避免许多场所因专业分工不明确搞重复性教育,小而全,全而不精不深,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低,教育矫治成效性差的弊病。同时建立戒毒人员易地戒治制度、自愿戒毒制度和自愿申请投送收戒场所制度,做为配套制度与措施,逐步加以推广和完善。
三、引入社会办学模式,构建社会化教育矫治体制,实现机构和管理的社会化。戒毒学校可考虑实行学期、学分制,在一个学年内分两个学期,同时合理设定学分分值,设初中高三级分值,要求戒毒人员在戒治期内必须修满初级分值,达到中级分值可做为评估和分期流转进入更高层阶的重要条件,达到高分分值,视为进入“回归适应期”自我管理阶段的重要评估前提,从而科学量化教育指标。同时,戒毒学校实行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逐级设立教育科、教导处、教研室和大中队教育组织管理体系,教育科科长、教导处处长和班主任由行政人员担任,教研究室主任和授课教师由专职教师担任,专职教师可增设事业编制,评定教师职称,享受教师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教育矫治质量。
四、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社会化的指导支持与帮助,切实加强禁毒、综治、公安特别是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力度,赋予以更加明确、科学和细致的责任,增强其权威性指导性和协调性,使之有权力有地位有能力,领导调动和协调组织更多的部门、单位、团体与个人投入戒毒教育矫治社会化工程之中。同时,加强相应的组织机构建设,在相关部门或刑释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专家督导组,定期对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特别是精准评估,总结推广经验,指明问题及其症结,提出解决的思路和措施,以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关注重视、支持帮助,这既可以获得更多更有力的政策性支持、保障性投入,有力推动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化,还可以淡化直至消泯戒毒人员对戒毒工作的敌意排斥与对抗,配合教育,亲合社会,努力戒毒,自新自强,而且还能弥补戒毒工作民警专业单一、知识面狭窄、缺乏专业技能等不足,提高戒毒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教育矫治工作质量。
五、面向社会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戒毒场所的人文环境,积极引进人才吸引人才,扩大戒毒工作的社会开放度与参与度,努力构建专家参与治所,社会力量促进治所的社会化教育矫治模式。
一是在搞好场所内部控潜,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离岗学习,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继续教育、远程信息培训和自学等多种方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正确使用人才。严把入口关,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并结合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精神病学、药剂学、戒毒医疗学、社会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和文学艺术等专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优化队伍结构,保证戒毒工作所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和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疏通出口,打造人才流动平台,实现人才合理、有序和畅通的流出。
二是依法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内部环境,加大投入与保障力度,用好的政策吸引人,用好的待遇留住人,用好的事业发展人,招聘、吸引社会各类专业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戒毒教育矫治工作,尤其是要广泛引进相关专家学者,强化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医疗救助、文化素养和康复训练工作,矫正心理疾病,健全人格品质,培养健康体魄,谋大事,干大事,干成事,推进戒毒工作向社会化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轨道不断推进。
六、提高互助共建意识,本着互助互惠、长期合作和追求效能的原则,以签订协议,确立框架,互建基地等为联结点,与社会广泛建立互利双赢,共建共享关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戒毒工作宣传工作力度,加强社会各界对戒毒工作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下,与有资源优势的部门、团体、单位以及个人签订联帮联教协议,争取其资源支持,如:通过就业局、劳动局等部门,与社会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共建关系,引进其优良、专业化的教育资源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培养戒毒人员一技之长,适应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二是戒毒场所利用自己法治和警示教育基地的优势,以参观学习、结对帮扶、组织法治节日演出和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等,向社会提供与输出法治教育资源;三是深化联合办学办院工作,一方面,以建分校、分院的形式,使场所教育矫治和医疗戒治工作,在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医疗体制,教育内容形式和医疗康复质量等相关方面,真正实现与社会和谐同步。另一方面,积极从社会师范学院、医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等引进社会志愿者和毕业生,加强教育、文化、技术和医疗等工作;四是适应教育矫治工作社会化发展趋势,与有关院校和专家学者合作,建立戒毒医疗、精神医疗、身体康复、心理矫治、精麻药品、教育和文学艺术等学科科研工作室与研究基地,推进科研课题项目制。一方面对戒毒人员进行专业化针对性教育矫治,提高戒治成效,另一方面,进行个案化调查、类别化教育、个性化辅导、人格测评、心理病理药理分析、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测试和社会化教育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实现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应用型专家,并以之为龙头,带动场所与院校教育矫治、科研及其成果转化工作,实现双赢互补共同发展,促进教育矫治工作的发展。
七、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发展电化教育、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引入先进的信息处理存储与传播技术,推进场所现代化信息化和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如:建立覆盖戒毒场所、省(区)戒毒工作系统直至全国戒毒工作系统的局域网、信息共享平台和指挥调度平台等;建立电子图书室、阅览室;通过有线电视和网络对戒毒人员进行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和网络教育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紧密联系社会的纽带和桥梁,把社会资源源源不断地输入戒毒场所,并融汇更丰富更全面的社会教育内容,从而,创造出更加广阔、开放、直接、快捷、灵活和自主的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教育环境,有效推动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进程。
八、建立并不断强化教育矫治工作激励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社会帮教工作的力度和强度,强化对戒毒人员的心理疏导、情感教育和身体康复训练,实现心理相通情感相融,增强其对社会化教育的内化认同和连动效应。
一是把开放式教育矫治等做为奖励方式和激励措施,在程度、范围等方面加大力度予以推广,使更多的戒毒工作人员能够更多地享受到戒毒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建立完善社会教育矫治考核制度,以突出社会化教育矫治考核力度的方式进行激励,如:积极参加教育活动的戒毒人员可获得参加同样时间习艺劳动的戒毒人员数目相当的“低工资”或教育补贴;戒毒人员积极参加教育学习、且成绩突出的,应给予相应奖励,不愿参加学习的则酌情扣罚学分,不享受学习奖励等;三是将个别教育与社会化教育相结合,增强戒毒人员再社会过程中的良性互动,通过个别调查、测试和个别教育掌握其特长与缺陷,使戒毒人员加深自我认知,同时借助调动社会力量深化社会帮教,运用情感疏导心理融合特别是强化激励等手段,使之主动积极地配合社会化教育矫治,产生内化连动效应;四是运用心理换位法加强同理心教育,实现戒毒人员与他人、集体与社会的融合互动。所谓同理心是指一个人能够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的思想情绪和言行,感同身受地体验明了他人的处境及其感想,并产生同情理解关怀和帮助之心。使其深切明白,一个人处于社会和集体之中要获生存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与他人、集体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应该而且必须知道调节自己的思想情绪和行为方式,以整合协调关系,适应环境适应社会,求得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九、按照校园式、花园式、军营式、医院式标准着力营造社会化教育矫治环境,以社会化的教育矫治氛围熏陶感染戒毒人员,激发戒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是在场所硬件建设方面体现军营特别是校园、花园、医院和社区的建筑理念,进行统一规划和科学设计,在有利于安全管理和针对性教育矫治的前提下,模拟社会学校、社会医院和社区进行布局和建设,结合内蒙古推行的三期六级戒毒模式,划定功能区,完善相应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工作。二是建立全天开放的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影视厅和超市等等,供戒毒工作人员阅读学习和休闲娱乐。三是模拟社会学校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医院病区管理等,建立戒毒人员自助组织和文体社团,在干警指导下,自办报刊,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身体康复训练,强化自主管理自我教育,使戒毒人员仿佛置身于社会学校、花园、军营、医院和社区之中,产生回归社会融入家庭的温暖亲切感、轻松愉悦感,营造出良好的教育氛围和环境,从而缓解矛盾消除对抗,疏导情绪增进感情,推动教育矫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十、本着“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立足中国戒毒工作实际,从中国与世界其它国家共建戒毒新模式、共享戒毒新成果的全新视角,不断加强戒毒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研究戒毒新情况,解决戒毒新问题,交流戒毒经验,探求戒毒规律,建构国际化大环境大背景下的戒毒工作新格局,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模式和中国智慧中国制度,不断提高戒治质量,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使其成为中国崛起和中国力量的重要杠杆与支点。
作者:内蒙古赤峰市司法局 牛芳泽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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