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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研究闽浙赣苏区时期法律和劳教有重要佐证作用
江西省横峰县一位文物收藏爱好者,向记者展示了一封70多年前的家书,这封特殊的家书出自当时一名被关押在苏区闽浙赣省设立的劳动感化院服刑的犯人之手。这封信的发现,对研究闽浙赣苏区时期的法律和劳教起着十分重要的佐证作用。
记者看到这封信的信笺为闽浙赣省劳动感化院文具部出品,32开,印有竖行线,上端印有图案。图案正中是圆顶房形,印有“红色中华”字样;左右各一面旗,旗上印有斧头、镰刀和五角星。信笺两边仅有两行标语:“开展苏区经济建设,实行苏区经济自给”。
记者经查阅有关资料得知,这个劳动感化院1929年10月成立于弋阳县九区黄沙岭,1934年10月撤销。这封信出自一个名叫张有兴的犯人之手,据分析,信写于1932年至934年10月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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