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一则“13岁男孩猥亵女生被送至专门学校”的新闻,让不少人得知了“专门学校”的存在。
讨论也随之展开。比如,专门学校是干什么的?对“不良少年”的矫治力度、威慑力度到底够不够?会不会反而让“不良少年”们“互相交流”?
专门学校并不是“新东西”。早在2012年,我国法律就要求各地“工读学校”更名为“专门学校”。
北京市海淀寄读学校,前身是海淀工读学校,是于1955年成立的中国第一所工读教育学校/陈艳欣摄
如今,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专门学校要“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既有别于普通学校,又有别于司法监所。(详见央视网往期文章《挽救罪错少年,亟待补上这个“专门”短板》)
有了专门学校,“不良少年”们就有了新去处,不再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被“一放了之”。但是,专门学校也有不少“专门”的问题。
学校有了,细则在哪?
从数据上不难看出,近两年专门学校的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根据教育部和最高检的公开信息,2022年全国有119所专门学校,在校生有8109人,部分省份尚未建校;而到了2024年7月,我国已有专门学校230所,如今已实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这意味着,在两年间新建了上百所专门学校。
但这远远不够。2024年1至11月,仅是检察机关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就达5万人,其背后还有大量程度较轻的罪错未成年人。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齐秀敏指出,“与较大的需求量相比,专门学校建设进度还是略显缓慢”。
更重要的是,专门学校建起来了,该怎么招生、怎么办学,各种法律法规都没说清楚。
以“招生”为例,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崇左市高级中学副校长黄花春发现,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谁能入校、谁必须入校,大家各有说法。各地专门学校也往往遵循学生、学校、家长的“三同意原则”,“强制入学”执行力度不够,导致“该进的不进”。
据北京某专门学校的校长介绍,目前全校两百多位学生,几乎都是“自愿入学”,“家长不同意,学生就送不进来”。尽管学校规定,入校后只能正常毕业,但如果学生家长强烈要求提前出校,学校也只能“多做工作”,“目前没有强制手段”。
部分政策在落实上也存在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但现实中,有的地区直接没建,有的地区则建在“纸上”。黄花春指出,她所考察的某地区,其委员会连每年常规的评估、指导都没去做,“委员会人多了,分工责任不明确”,“和尚多了连门都不开” 。
对此,上述校长感叹,社会对专门学校的关注度很高,“(但)如果反复强调,又没有政策的保障,其实是一种‘甜蜜的负担’”。
重视要落在实处
重视首先要从顶层设计开始。对此,许多受访人大代表对“专门学校”的相关立法提出建议。
比如齐秀敏建议,由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制定并出台专门学校建设和运行细则,统一专门学校教育规范标准。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莉娜也表示,除了教育部、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也应当参与立法。她指出,由司法机关配合专门矫治教育,“矫治力度会强些”。
其次,地方政府需要给予政策倾斜、投入真金白银。
目前,全国各地专门学校在摸索中发展,并各有所长。比如,广东在2023年修订的条例中对专门学校作出诸如要男女分班、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时予以倾斜等进一步规定;海南则在2024年5月通过地方立法,对专门学校的招生对象、强制入学程序乃至班级人数、师资配置等各方面都列出详细规定。
经费保障更是必要条件。当多地专门学校苦于“招不到老师”“没有专门矫治教育所需的场所”时,黄花春发现,广西某专门学校内,不仅配有来自司法部门的狱警、公安部门的闲置警员,还有围墙、活动场所等设施,背后就离不开当地财政的支持,“管理人员待遇要更高,否则没人愿意干的”。
除了专门的政策、经费,专门教育也需要专门的人才。齐秀敏建议,可在高校开设专门教育专业,也可在司法行政等部门挖掘培养相关人才,提高专门学校的师资力量。
此外,陈莉娜还建议,在加强心理辅导、司法矫治之外,专门教育还可以融入职业技能培训、义工服务等内容。
陈莉娜在检察院从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12年,她从自身经验指出,只有帮助这些未成年人融入社会,他们才不会在离开专门学校后再次犯罪。同时,对家长、老师的培训同样重要,对这些罪错少年来说,“别人的尊重,是他们不沦为罪犯和乞丐的根本原因”。
在各地实践和多方呼吁下,人们可以看到,专门学校正在一点点“成熟”。正如陈莉娜所说,“问题都只是暂时的,它毕竟是新生事物,机制需要慢慢完善”。
来源:央视网 作者:陈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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