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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说法 / 妻子未办理离婚手续就与他人同居生子该咋办?

妻子未办理离婚手续就与他人同居生子该咋办?

发布日期:2005-12-10 00:22:57 3304 次浏览

  海口的吴先生来电:我有个朋友于2003年4月结婚,同年8月因伪造证件一事被劳动教养,至2005年9月被释放。2005年5月,我朋友的妻子在没 有与其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提走了他的银行存款并与他人订婚并同居生活,且于今年产下一子。我朋友出来后就没见过妻子,多次与女方父母交涉,他们愿意赔 一些钱,但之后却变卖家当,不知去向。请问:我朋友应如何处理此事?

来电反馈:据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介绍,根据我国 《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这里所讲的“重婚”,即包括骗取合法登记手续的结婚,也包括虽 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非法同居。如果你朋友的妻子与他人订婚,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小孩,其行为已涉嫌重婚犯罪,并且,他们 的非法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你朋友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其妻和该男子涉嫌重婚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你朋友如果证据充分的话,也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如觉得不能再与其妻共同生活,则可以与之离婚,要回自己的个人财产,并对夫妻共同财 产进行分割。同时,根据《婚姻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他还可以因其妻的重婚行为向他妻子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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