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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说法 / 男子缴纳4200元学费遭拒考 因“戒毒”未满3年

男子缴纳4200元学费遭拒考 因“戒毒”未满3年

发布日期:2014-01-05 13:25:52 2997 次浏览

家住渝北区的唐先生遇到麻烦事了。本来想考取驾照谋取职业,但临到考试了才被通知曾吸毒无法考驾照。

昨日,记者了解到,经过巴南区运管所的协调,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扣除违约金后,驾校将费用退还给了唐先生。

不能参加考试

唐先生家住渝北区空港,此前在外地上班,去年5月辞职回渝,打算考了驾照再找工作,于是在住家附近一所驾校报了名,交了4200元学费.。校方称,除了没考过要交补考费用之外,其他费用在内。

随后,唐先生按时上课,打满了理论学习卡,准备参加理论考试。去年9月3日,驾校给唐先生打来电话说,他不能参加理论考试。原因是通过警方查询得知,唐先生曾因吸食毒品强制戒毒,2012年底解除强制戒毒。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退费产生分歧

回想以前吸毒造成的种种后果,唐先生悔恨不已。他在查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了解相关规定后,找驾校商量退费。

双方在退费金额上产生分歧。按照驾校和唐先生签订的合同,未上车培训者,因特殊情况终止合同,扣除已发生费用之后,另外再付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唐先生认为,自己只打卡学习了理论,没有参加任何考试和产生任何费用,应当只承担840元违约金。驾校认为,责任在唐先生一方,要扣除相应费用和违约金3000元左右。

承担20%违约金

唐先生和驾校的空港分校和位于巴南区的总校协商不成后,向巴南区运管所反映。

巴南区运管所调查认为,驾校和唐先生都有责任。驾校招收学员时,没有进行询问就直接将唐先生招收是有责任,唐先生没有主动说明曾经有吸毒史也有责任。

经过巴南区运管所调解,最终,唐先生按照协议约定承担了20%的违约金。

哪些人不能考驾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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